让社会公众对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过去恐怕无论官员抑或群众,都是想都不曾想到过的事情。这一举措说明,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正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扎扎实实地推进并取得成效。
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性事业,涉及面广,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更是紧密相连。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必
须充分而有效地调动广大公众的热情和积极性。仅靠一两个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而想当然地“闭门造车”更是要不得的做法。
对于环境保护,公众有着参与的热情和愿望。然而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受错误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影响甚至左右,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在环境保护的问题上割断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于环境状况、质量等环境信息闪烁其词、遮遮掩掩,更遑论就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问计于百姓。这样的做法,导致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只能在环境问题发生后,通过投诉、上访甚至更激烈的行为表现出来。这种被迫产生的被动参与,不仅存在停留于表面和局限于感性的弊端,更易导致公众的参与在情绪中蜕变成一种“怨气”,既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真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而国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社会团体就环保“十一五”规划问计于百姓的做法,有力地推动公众参与由被动变为主动,由感性化为理性,由微观转向宏观,由浅层进入深刻。
这是民主的体现。环境保护既然是社会性事业,理应向公众敞开大门,充分听取并采纳公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倾听公众心声,集中全民智慧。惟其如此,才能让环保工作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让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真正与人民的希望结合起来。
这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公众享有合法的环境权益。对于环境权益的维护,政府和公众缺一不可。让公众对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发表意见和建议,正是让公众参与行政管理,从而在法律的高度上保障自身环境权益的有效手段。同时,公众对于环境管理的参与,必将影响到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从而使公众在这一层面参与经济建设和国家管理,体现出公民权益和社会公平。
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让我们充分聚集公众的智慧,推动生活走向绿色,推动社会走向和谐,推动国家和民族走向灿烂辉煌的明天。新闻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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