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目前,烟台饭店、旅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昨日,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财贸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烟台首个《烟台市餐饮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烟台市住宿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地方标准已于7月6日发布实施。
两个标准规定了烟台各种经济成分规模以下的饭店、酒家、快餐、茶馆、酒吧、旅馆等场所基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内容。《餐饮业质量要求》规定,企业必须
持证经营: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手续、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住宿业质量要求》规定,企业经营除必须具备上述6证外,还需取得排污许可证、设有娱乐场所的应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两个标准均明确规定:经营场所周边30米无污染源,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劳动技能培训合格证,不得使用一次性木筷子等。
两个地方标准由烟台市财贸办起草、烟台市质监局发布,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可操作性和显著地方特色,标志着我市餐饮、住宿服务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从今年起,我市将用3-4年时间争取使80%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达标。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各类餐饮企业和个体经营业户10678个,各类网点1.8万个,从业人员约15万人。(记者 希恒 实习生小冰通讯员 郑工) 责任编辑:杨胜武 来源: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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