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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和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即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09:32 水母网

  水母网7月28日讯昨日,记者从烟台市交警支队获悉,从今年8月1日开始,国家对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行为将实行许可管理制度,未取得三大“许可证”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即日起,烟台市交警部门将依法履行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管理。

  根据《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这三大“许可证”分别
是《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此外,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识牌,交警部门要求,运输企业须在8月1日前按规定为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否则不予办理公路运输许可证件。(记者王晓丹实习生 程玉杰 通讯员 曹杰)责任编辑:王家荣(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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