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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燃油附加费下月复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05:25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 (记者 朱良骏) 记者昨日获悉,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港澳航线)机票将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收40元,以下20元。8月1日以前出票的机票不受影响。

  记者昨日采访南航深圳公司、深航等航空公司时得知,各公司均已收到民航总局通知。据悉,燃油附加费将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O”。机票上将列示机
票价格、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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