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建辉 通讯员 郭振兴)近日记者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嘉峪关市2.1万农民将告别患病无钱治的尴尬局面,和城里人一样在患病住院后,可对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
三级财政资助农民
据了解,按嘉峪关市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农民每人每年缴纳3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其中20元纳入家庭账户,10元纳入大病统筹基金。另外,省、市、镇三级财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给予30元的资助,其中20元纳入合作医疗住院统筹基金,10元纳入大病统筹基金。
分三个档次报销
据嘉峪关市卫生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户,在镇级医疗机构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50元,市级医疗机构报销的起付标准为500元,省级医疗机构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超过以上起付标准后,三级医疗机构分别分三个档次按比例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但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报销最高额为1500元,市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报销最高额为2000元,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报销最高额为2500元。
最大救助额为20000元
另据该负责人介绍,大病统筹基金,按报销标准,累计报销住院费用达到6000元后,仍然有大额医疗费用开支的农户,在10000元~20000元之间的,按15%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救助;在20001元~30000元之间的,按2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救助;在30001元~40000元之间的,按2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在40000元以上的,按3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救助,但最大救助额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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