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构建国资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企业改革、稳定、发展,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保证所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履行和落实,最近衡水市国资委与各监管企业签定责任书。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
1、认真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中央、省市及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企业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2、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搞好分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确定目标,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3、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作好教育规划,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形式,提高实效;抓好制度建设,围绕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完善落实企业改革、管理、党风廉政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切实加强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效能监察,积极创新监督形式,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惩治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加强企业改革管理经营工作,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4、坚持廉洁自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及时组织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自觉执行党纪法规和上级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建立实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承诺制度,搞好述廉、评廉、考廉。
5、规范推进企业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改革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程序做好企业改制工作的各项基础工作,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制定落实企业发展规划,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执行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坚持阳光操作,搞好民主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工作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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