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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10:33 保监会网站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起草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现特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05年7月1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中国保监会法规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邮编:100032

  联系人:蒋滨

  联系电话:010-66286290

  传真:010-66011873

  电子邮件:bin_jiang@circ.gov.cn

  (附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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