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十类纺织品终止调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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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 09:25 北京娱乐信报 | ||||||||
11日天,在上海举行的联合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右)向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赠送中国纺织企业生产的T恤衫。(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根据6月11日凌晨签署的中欧纺织品贸易问题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十类纺织品终止调查,中欧双方还就到2007年底这十类纺织品的对欧出口达成一致。 根据《备忘录》,中欧双方一致同意,对今后纺织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将通过磋商予以解决。
经过长达10个小时的艰苦磋商,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专程来访的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11日凌晨在上海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签署了这个备忘录。 商务部有关官员介绍说,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十类纺织品终止调查。 中欧双方同意,从2005年6月11日到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 欧盟承诺在2005年—2007年间,对于上述十类产品之外的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报告书“242段”条款;2008年,对所有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段”条款。 另据新华社电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昨日凌晨在记者招待会上说,中国与欧盟从现在到2007年,双方将保证一个平稳的过渡,到2008年,欧盟市场将对中国纺织品全面开放。 新闻背景:242条款和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签订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纺织品特殊限制措施)》,即242条款,主要适于纺织品和服务产品贸易。 根据242条款的规定,如一个世贸组织成员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所涵盖的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自《世贸组织协定》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 今年4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基于“242段”条款制定的《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规定了欧盟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品进行设限的条件和程序。随后,欧盟先后对10余种中国纺织品启动了设限调查,并于5月27日决定对来自中国的亚麻纱和T恤衫提出正式磋商请求。按照有关程序,中欧双方应在15天期限内,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否则,欧方将采取设限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