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入整改提高阶段后,太原市国资委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在狠抓整改措施落实的同时,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研究制定了“月绩效考评”制度,出台了《月绩效考评办法》。
《办法》整合了“行风双评、效能监察、政务公开”等考核评比办法,提出了以提升机关管理工作水平,形成激励机制,强化团队意识,营造进取向上的工作氛围,建立廉政型、高效型、服务型、学习型和创新型的“五型”机关,通过每月对各处室工作进行以绩效考评为核心的综合考核,达到“严明职责、规范程序、激励创造、提升形象”的目标要求。
《办法》规定,绩效考评采取百分制,分为对处室的考评和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评两项内容。对处室的考评从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工作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双评、效能监察)和处室评议五个方面进行,主要考核其工作标准和工作效率。如“日常工作”这一项占50分,包括业务工作、廉洁自律、文明处室、学习型处室和办公费用5项,分值分别为30分、5分、5分、10分、5分,每一小项又依其不同的内容制定了不同的标准。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评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每一大项又细分了若干小项。同时,《办法》还制定了奖励措施:即每月根据各处室的考核结果,确定第一名为当月的先进处室,先进处室中产生一名当月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并以此得分相加确定年度先进处室。
“月绩效考评”制度的施行,使机关作风、工作效率、党群关系都发生了明显转变。干部职工学习蔚然成风,变过去的被动学习、强迫学习,为今天的主动学习和经常性学习;由过去的自由懒散、组织纪律性不强,变为现在的自觉自愿、加班加点、争先赶超。实践证明,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和促进了工作,使党员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干部群众反映,《月绩效考评办法》是一个长效的“民心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