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回答记者提问
2004年6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六·五”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和《中国的城市环境保护》,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和汪纪戎回答了记者提问。以下是《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摘要:
《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摘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4年6月2日
2004年度全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城市空气质量与上年相当,部分城市污染仍然严重。酸雨污染略呈加重趋势。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变化,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与上年基本持平,东海和渤海污染严重。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质量基本维持在天然本底水平。耕地面积仍呈减少趋势。生态状况无明显改善。气候属偏好年份。
淡水环境2004年七大水系的412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1.8%、30.3%和27.9%,七大水系总体水质与去年基本持平,珠江、长江水质较好,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水质较差,海河水质差。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
海河水系属重度污染,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56.7%,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辽河水系属中度污染,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32.4%、29.7%和37.9%,与上年相比总体水质好转;淮河水系属中度污染,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19.8%、47.6%和32.6%,部分支流污染仍严重,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黄河水系属中度污染,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36.4%、34.1%和29.5%,支流污染较重,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松花江水系属中度污染,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21.9%、53.7%和24.4%,与上年相比总体水质变差;长江水系属轻度污染,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72.1%、18.3%和9.6%,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长江省界断面水质保持良好;珠江水系总体水质良好,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78.8%、15.1%和6.1%,与上年相比水质基本持平。
2004年度七大水系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海河、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长江、珠江。
2004年监测的27个重点湖库中,Ⅱ类水质的湖库2个,Ⅲ类水质的湖库5个,Ⅳ类水质的湖库4个,Ⅴ类水质湖库6个,劣Ⅴ类水质湖库10个。其中“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水质因总氮和总磷浓度高而均为劣Ⅴ类。太湖水质与上年比有所改善,但仍处于中度富营养状况。滇池草海属重度富营养化,外海属中度富营养化,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改善。巢湖水质属中度富营养化,水质无明显变化。
在47个重点城市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99.9%~80%、79.9%~60%、59.9%~0.1%和0的城市分别为25个、8个、3个、10个和1个,与上年相比,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略有提高。
2004年,全国187个城市中,与上年相比,地下水污染减轻的有39个,污染加重的52个,水质稳定的96个。主要城市和地区的地下水水质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氯化物等组分的含量普遍升高。2004年全国192个主要城市中,与上年相比,地下水水位呈上升趋势(变化幅度大于0.5米)的有53个城市,水位呈下降趋势的有61个城市,水位保持基本平衡的有78个城市。地下水位升降幅度一般小于3米,局部地区大于5米,华东部分地区达到10~40米。
2004年废水排放量为482.4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21.1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61.3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39.2万吨,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排放量为509.7万吨,生活排放量为829.5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33.0万吨,比去年略有增加,其中工业排放量为42.2万吨,生活排放量为90.8万吨。
海洋环境 2004年,近海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但局部海域污染加重。远海海域水质保持良好状况。
2004年,全国近岸海域共监测246个站位,一、二类海水比例占49.6%,与上年基本持平;三类海水占15.4%,比上年下降4.4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占35.0%,比上年上升5个百分点。2004年,四大海域比较,黄海和南海水质总体上较好,渤海和东海污染有加重趋势。与上年相比,黄海一、二类海水比例上升14.7个百分点,南海上升19.8个百分点,渤海减少了9.6个百分点,东海减少了13.2个百分点。
2004年全海域共发现赤潮96次,较上年减少23次。赤潮累计发生面积26630平方公里,较上年增加83.0%,其中大面积赤潮集中在东海。
大气环境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与上年变化不大,部分污染较严重的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劣三级城市比例下降,但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城市的比例也在降低。2004年监测的342个城市中,132个城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占38.6%,比上年减少3.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为三级的城市有141个,占41.2%,比上年增加9.7个百分点;劣于三级的城市有69个,占20.2%,比上年减少6.6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部分城市二氧化硫污染程度有所减轻;酸雨控制区内二氧化硫达到二级标准城市比例下降。
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城市的人口占统计城市人口的33.1%,比去年减少3.3个百分点;暴露于未达标(居住区标准、二级)空气中的城市人口占统计城市人口的66.9%。
2004年,全国527个市(县)降水的年均pH值范围为3.05~8.20。出现酸雨的城市298个,占统计城市的56.5%。降水年均pH值小于5.6(酸雨)的城市218个,占统计城市的41.4%。与上年相比,出现酸雨的城市比例增加了2.1个百分点;酸雨城市比例上升了4个百分点,其中pH值小于4.5的城市比例增加了2个百分点;酸雨频率超过80%的城市比例上升了1.6个百分点,本年度酸雨污染较上年加重。
2004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54.9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1891.4万吨,生活排放量为363.5万吨;烟尘排放量为1095.0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886.5万吨,生活排放量为208.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904.8万吨。
声环境在监测的328个市(镇)中,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较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城市分别占50.9%、33.2%、9.8%、4.3%和1.8%。在监测的312个市(县)中,区域声环境质量好、较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城市分别占5.2%、57.1%、34.6%、2.9%和0.3%。
工业固体废物200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0亿吨,比上年增加20.0%;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792.0万吨,比上年减少7.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6.8亿吨,综合利用率为55.7%,与上年持平。危险废物产生量963.0万吨。
辐射环境2004年,全国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38.5~102.6nGy/h,在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平均值(50.3~92.3nGy/h)的涨落范围内。浙江秦山核电基地与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周围放射性核素在各种环境介质中的含量,均在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土地全国耕地12244.43万公顷,园地1128.78万公顷,林地23504.70万公顷,牧草地26270.68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53.27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572.84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23.32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8.95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与上年相比,耕地减少0.77%,园地增加1.86%,林地增加0.46%,牧草地减少0.15%,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48%,交通运输用地增加4.10%。
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km2,占国土面积37.1%。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65万km2,风力侵蚀面积191万km2。水土流失范围广,遍及所有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截止2004年底,全国共建立不同类别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194个,总面积14822.6万公顷(其中陆域面积约14222.6万公顷,海域面积约600万公顷),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4.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6个,面积8871.3万公顷,分别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和总面积的10.3%、59.9%。与上年相比,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了195个,面积增加了424.5万公顷。
森林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74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8.21%,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36.18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24.56亿立方米。
2004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5.9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8.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上年的31.15%上升至31.64%。全国城市公共绿地面积25.1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22万公顷;城市人均拥有公共绿地7.3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9平方米。
草原中国天然草原面积3.93亿公顷,约占国土总面积的41.7%,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为3.31亿公顷,占草原总面积的84.3%。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每年以200万公顷的速度递增,草原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扭转。加剧草原退化的主要原因一是草原过牧,二是不合理开垦、乱采滥挖,三是工业污染、鼠害和虫害。
气候与灾害2004年(1~12月),全国平均年降水量较常年偏少22.1毫米,东北大部、西北大部、黄淮南部、江淮、江南大部、华南及西南部分地区年降水量不同程度偏少,华北大部、黄淮北部、西南大部和西北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偏多。年平均气温连续第8年高于常年平均值。2004年全国大部地区光热充足,降水比较调匀,气象灾害偏轻,气候总体正常,属于偏好年景。
2004年,中国出现了干旱、暴雨洪涝、台风、冰雹、高温、雪灾、低温冻害等多种气象灾害。干旱、暴雨洪涝仍是主要的气象灾害,所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业受灾总面积的70%。
2004年中国境内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34次,包括大陆地区22次,台湾地区12次。其中6~7级地震5次,5~6级地震29次。
2004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3555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或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976起,全年共造成人员死亡734人、失踪124人、受伤54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
《新闻通稿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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