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允许进入大陆市场台湾水果增为18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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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20: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 (记者 刘菊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3日发布公告,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销售的水果种类由原来的12种增加到18种。新增加的6种水果椰子、枇杷、梅、李、柿子和桃自即日起获准进入大陆市场。 此前允许进入大陆市场销售的12种台湾水果是: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台湾地区盛产优质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帮助台湾水果顺利进入大陆市场销售,质检总局正在制定便捷、快速、安全的检验检疫措施,随后将发布实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