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干流铁岭段防洪工程已由辽宁省发改委以辽发改发[2005]164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自筹。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铁岭市辽河干流铁岭段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现本工程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监理、且符合本招标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招标范围:辽河干流铁岭段防洪工程建设地址在铁岭市银州区、铁岭县,本工程包括辽河干流加高培厚段堤防,长8.58km,防洪标准为百年一遇和柴河新建加固堤防,左岸长2.54km,防洪标准为百年一遇,右岸长2.33km,防洪标准为五十年一遇。工程内容包括堤防填筑、迎背水坡覆盖、护岸、堤顶防浪墙、沥青路面、穿堤建筑物、工程管理设施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招标范围为以上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
工程开工日期:2005年6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07年10月30日
监理服务期:2005年6月13日——2007年12月30日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招标文件发售:2005年5月21日—5月26日,在辽宁省铁岭市水利局六楼617室发售招标文件,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向发包人租借)。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发包人:铁岭市辽河干流铁岭段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