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种纺织品出口税调高4倍 纺织业面临严峻考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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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 09:14 南方日报 | ||||||||
自上个月来一直传得沸沸扬扬的对敏感纺织品出口进一步加税的传言终于得到证实。 昨天下午,财政部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的官方网站同时公布这样一条消息:自2005年6月1日起对纺织品关税进行调整。 据公告明细清单显示,在原本148项纺织品被征收的出口关税基础上,其中39项(74种
平均加税幅度高达四倍 与今年年初以来这148项纺织品平均0.2-0.3元/件的税负水平相比,经过调整后其中39项产品的税负可以说被大幅度提高。大致统计一下,其出口税大都被调至1元/件,增幅约为4倍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4个品种的税负高达3-4元/件。一些企业接受采访时表示,这大大超过了当前该类产品的利润空间,其出口肯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大幅萎缩。 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分析,对调高、调低乃至停收出口关税品种的选择,主要是根据今年以来各类产品不同的出口表现,按照“增则加税、减则减税”的原则进行。 最典型的例子是,被征以4元/件重税的棉制女式大衣、斗篷及类似品,今年前4个月仅广东省的出口增幅就高达43.2%;税负从0.2元/件调低到0.05元/件的化纤针织或钩编的女三角裤及短衬裤,今年首季度通过广东的出口量则下降了40.6%。 措手不及纺企面临严峻考验 看到针对敏感产品制定的出口新税负后,几年的老外贸——广东丝绸进出口集团董事长蔡高声表示,“平均1元/件的税负水平,基本上和之前我们购买这些配额的价格相持平。” 换一句话来说,商务部相当于对敏感产品执行了配额未取消前的监管方式。采用如此监管方式的逻辑也很简单:“后配额时代”之所以部分纺织品类别量增价减,主要就是因为配额成本消失了,如果通过税收杠杆将这部分成本拉回来,则可以有效控制量增价减的趋势。 虽然对商务部的这一初衷表示理解,但不少纺织企业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均表示,这可能会导致不少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尤其是对一些生产税负高达3-4元/件产品为主的企业来说。 对于6月1日的措施执行时间,企业也表示“过于仓促”。“从昨天宣布措施细则到下个月1日正式实施,中间仅仅相隔十天的时间。” 据了解,在上月刚刚结束的春交会上,纺织企业受到国家调整对纺织品出口征税政策的传言、欧美设限的贸易摩擦风险的影响,已经改变了以往确定圣诞之前订单的规律:只签从6月到7月份的订单,不再确定圣诞前后所有的订单。 但从加税措施的执行时间看,企业显然还是没能将这一风险规避过去。广东某大型纺织出口企业表示,现在6月份的出口合同都已经签订了,已经无法更改,加税导致的成本增加只能由企业自己来承担了。据预测,一些竞争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将面临严峻的生存挑战,可能会因为短期内无法承担这一成本压力而被淘汰出局。 前4月应税类别在粤增速已受控 记者从海关了解到,今年前4个月我省148项应税服装类别出口共计28.9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1%,占出口总值的75.4%,共征收出口税款3.5亿元人民币。 从这一数据不难看出,应税服装是我省纺织服装的出口主体。虽然增幅比较强劲,但考虑到配额取消的因素,27.1%的增幅说明国家的出口征税手段已经发挥一定的调控作用。 此次大幅提高148项应税类别中39项的出口税率,会否对广东服装出口造成影响?据海关统计,这39项类别在前4个月的出口共计17.5亿美元,占整个应税类别出口的60%,占全省纺织服装出口的45.6%。 广东省外经贸厅有关负责人认为,由于措施从出台到实施时间较短,订立好的合同难以修改,近一半种类被大幅加税将对我省纺织出口整体造成较大的影响。“等到几个月之后,企业通过订立新合同将税负转嫁到采购商身上,这一不利影响才能逐步消除”。 本报记者 程满清 通讯员 周浩 韦志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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