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风暴第一金融大案宣判 主犯冯明昌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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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 09:47 南方都市报 | |||||||||
柯鸿海 南海亿元骗贷主犯被判无期 “审计风暴第一金融大案”一审宣判,工行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被判死缓
备受关注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涉嫌诈骗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巨额贷款案件,分别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佛山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于4月18日对涉案的6名主要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 被称为“审计风暴第一金融大案”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亿元骗贷案昨日一审宣判,南海私营企业主冯明昌以贷款诈骗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原南海市财政局局长孙伯宽等5名涉案的主要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死缓及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冯明昌先后在佛山市南海区设立了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关联企业,均由冯明昌出资、控制,对外统称“华光企业集团”。冯明昌通过弄虚作假,编造经营业绩,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抵押物作担保、抵押,大肆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共诈骗工行南海支行6.32亿元贷款。 为了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冯明昌不惜用重金铺路,拉拢收买有关银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大开方便之门。自1995年至2003年间,冯明昌多次向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工行南海支行及有关单位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3340.8万元、港币88万元、美元2.5万元。自1994年至2003年初共向工行南海支行行贿人民币5508万元。 原南海市财政局局长兼香港国瑞公司董事长孙伯宽,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中,严重失职,致使国家遭受2000多万美元的重大损失;孙伯宽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和伙同他人挪用公款给冯明昌使用,金额达人民币4亿元,并收取冯明昌等人给予的1万美元、100万元港币。 佛山市南海区原财政局局长、国瑞公司董事长何伟林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公款共计人民币2.967亿元挪给冯明昌等人使用,并先后收受冯明昌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港币30万元、美金1万元。 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向冯明昌违法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9.14亿元及美元500万元;他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受贿3000多万元。 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原副行长林进庭,伙同他人接受林裕行的指使,以单位名义向冯明昌收取“利息差”共计人民币4500万元,先后收取多家企业“赞助款”、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2000多万元。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先后收受他人贿送的钱财100多万元,对下属银行的贷款规模等业务、冯明昌的企业授信额度给予了支持和关照。 除上述6名主要被告人外,另15名被告依法被判处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14人尚在审理当中。 面对面 局长儿子任职华光年薪250万港币 昨日,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播出了该案审理情况。 冯明昌曾聘请原南海市财政局局长孙伯宽的儿子孙延辉做冯在香港的公司的总经理。 记者:为何找他儿子做总经理? 冯明昌:因为香港我不是经常去,一个月基本上去一次香港。这个权交给他,(是因为)我借了国瑞公司(原南海市财政局)这么多钱,万一他走了人,他父亲也要承担这个责任。 记者:你当时请他做你的总经理,给他薪水有多少? 冯明昌:年薪250万(港币)左右。 记者:你对他提供这种好处,他有给你好处费吗? 孙伯宽:一般我们就是一样,两个有利:我帮他开信用证,我拿那个手续费。我拿那个利市。 (据央视法治在线) 新闻链接 华光骗贷案致银行损失20多亿 2003年8月,审计署向国务院报告:广东南海华光集团巨额贷款去向不明,10多亿元信贷资金面临损失! 经查,1990年以来,冯明昌先后在境内外设立了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南海粤华装饰板材厂等十多家关联企业,均由冯明昌出资、控制,对外统称“华光集团”。冯明昌通过弄虚作假,编造经营业绩,采取各种欺诈手段大肆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 从1990年至2003年8月止,华光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等7家金融机构累计贷款1125笔105亿余元人民币,其中来自于工行南海支行的贷款累计达74亿余元。至案发止,华光集团在7家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100笔25.86亿元,其中工商银行南海支行更多达70笔1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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