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国企管理层收购办法今出台 定价标准仍未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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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2:25 每日经济新闻 | |||||||||
国资定价标准难题在办法中仍未解决 杨帆 NBD北京报道 昨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规范中小国企管理层收购的办法今日出台。
而此前,该法规一直在地方政府和国资委内部最后征求意见。早在今年3月初,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曾表示中小国企管理层收购的办法会在两会期间出台。 据悉,在今日出台的这份法规中,被高度关注的MBO这个敏感字眼已被回避,代之以“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 记者了解到,MBO在西方有特定的含义,一般指管理层收购控股。但在中国已被演绎成无论购买多少股权、只要有管理层参与都冠以管理层收购。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管理层收购目前首先在中小国企试点。他说,MBO的形式实际上就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二为一,总经理和董事长由一个人来担任。但是对于大型国企来说,将两者合二为一还不现实,必须有一个团队来治理公司。 此外,国资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早在1994年、1995年中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就遇到这个问题,现在仍然面临同样挑战。据知情人士透露,新的中小国企管理层收购办法仍未能解决这一问题。 专家分析,国资改革不建立统一的定价标准的话,每一个企业的改革,都会面临资产流失的危险。 业内人士分析,规范部分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MBO)行为,可能是一连串监管举措的开始。 特别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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