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方电气许林贵违法放贷3000万领刑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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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07: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作为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下属财务公司的老总,许林贵在1996年至1997年期间,将3000多万元的巨额资金违法借出,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昨日,这起惊动中央领导的大案在武侯法院有了一审结果,许林贵因犯违法发放贷款、受贿两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法院查明,1996年,担任四川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许林贵,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向非东方电气集团成员单位放贷210万美元。此外,许林贵将借款人刘某
此外,许林贵在任财务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0余万元。武法 本报记者 邓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