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3月25日报道 随着西安“宝马”彩票案中公证员违法办案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引起了媒体和民众对公证公正、诚信的质疑。怎样才能解决“公证不公正”的难题呢?
五条禁令欲治行业混乱
针对目前公证业中存在的办证给回扣、压价竞争、乱设办证点、公证辅助人员管理混
乱等种种混乱现象,及其集中反映的公证业面临的多种矛盾,司法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五条禁令: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公证收费标准;严禁私自收费;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严禁公证处和公证员支付带有回扣性质的费用和利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索要、收取带有回扣性质的费用和利益。
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以上矛盾和问题,则需要推进公证立法。
公证机构性质有待明确
《公证法》草案2004年12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一读审议,全国人大内司委和常委会许多委员在审议时提出,《公证法》应对公证机构的性质作出明确规定。
来自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的负责人今天在司法部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动员会上讨论公证法草案时,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愿。他们建议《公证法》对公证机构性质作出科学概括,即公证机构的职能具有广义的法律服务属性,是根据国家法律授权,面向社会提供的一种专属性的公共服务,具有非营利的性质。
据悉,《公证法》今年下半年有望出台。目前司法部已启动《公证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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