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商局并未处罚宝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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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 17: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记者从南昌市工商局证实,公平交易局并没有认定宝洁虚假宣传,也没有决定对宝洁公司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宝洁公司SK-Ⅱ品牌经理冯佳路也对本报记者证实,南昌市工商局的调查还在进行中,至今没有作出任何认定。宝洁公司法律部和研发部门的同事已经到达南昌协助调查。(张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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