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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中国立法中的外资身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16:21 中国新闻周刊

  相比国内企业在立法过程中的相对沉默,外资公司积极建言的意识和作为,或许应成为一种有益的示范

  ■文/李寒芳 本刊记者/陈晓

  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分别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草案
,于1月初报送国务院法制办。2005年1月12日,来自世界各地的18家跨国直销公司的CEO们在北京国际俱乐部饭店召开世界直销协会联盟首席执行官委员会(WFDSA-CEO)峰会。

  “在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看来,很多事是应该具有灵活性的,我们已经强烈地意识到,与政府和社会各阶层进行沟通后,很多事是可以商榷的。” 世界直销协会联盟首席执行官委员会主席狄克士的这句话似乎道明了此次会议的一个主旨。

  沟通、沟通、再沟通

  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并在两个月后,追加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在那次封杀之后,所有WFDSA-CEO成员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时不得不根据中国的禁令调整经营模式,同时都积极同政府进行了沟通,传达了一些友好的信息。”狄克士说。

  1999年,安利公司将自己的经营经验与建议作为总结提供给中国的立法部门作为参考。随后,还提供了一份长达100多页的中英对照的《中国直销发展的过去与未来》的建议书,并附加了“反金字塔销售规定样本”、“直接管理规定样本”等文书。 

  另一个直销巨头——雅芳也一直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提供国际上其他国家市场行业的成功经验供政府参考,积极提出相关建议协助政府对直销行业的立法规范。“我们很早就开始做这样的工作。”雅芳(中国)有限公司高寿康总裁说。

  2004年2月9日,商务部外国投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宣布,中国有望于年内制订直销业相关法律。此后不到一周时间,一份关于直销立法的草案就被呈交给商务部。这个草案在起草时听取了全球直销行业大公司的意见,包括瑞士、德国、日本等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企业。

  紧接着,安利、雅芳、如新企业等各大直销企业的掌门人纷纷来华造访中国。

  2004年5月,安利副总裁侯立威、安利全球品牌副总裁詹尼斯.杰克逊以及另一家全球个人护理品和营养保健品直销企业——美国如新企业集团CEO贺楚门先后来华。而后雅芳CEO钟彬娴和安利全球董事会主席温安洛又分别在6月再度访华。

  2004年5月18日,安利、雅芳、如新等七家直销巨头的有关负责人聚首苏州,召开“苏州会议”。会上,7家企业成立了“关注中国直销立法开放小组”。在随后国家商务部与“关注中国直销立法开放小组”的4次专题会议中,这7家企业悉数参加,并就直销立法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积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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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闻周刊》封面故事:

  影响中国立法的力量

  立法转型 行政部门仍居主导地位

  反垄断法背后的部门卡位

  证券两法中的学者力量

  完善拆迁条例的民意推手

  走向公共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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