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发言人暗示多家公司参与河松街存款失踪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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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9:38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周扬) 继世纪绿洲浮出水面后,中行河松街支行存款失踪案的漩涡有望再度扩大。记者获悉,日前,中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在接受某英文媒体采访时已经证实,该“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件”的外部涉案公司绝不仅一家,但王兆文没有透露涉嫌与高山联手作案的公司情况,也没有证实世纪绿洲确系内外联手作案的外部企业之一。记者昨日拨通王兆文的手机,王兆文以“在外出差,不知最新情况”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与此同时,东北高速的董秘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北高速与世纪绿洲合资成立东高投资公司一事已于2002年进行了公告,但董秘表示并不清楚东北高速与世纪绿洲之间有何具体业务上的往来。 另据东北高速1月21日的公告称,东北高速已于1月17日将状告中行河松街支行的诉状递交到吉林省高级法院,在收到东北高速预交案件受理费收据后,该院已于1月19日开始正式受理此案。记者昨日致电吉林省高法,其法警队人士表示,曾派出了法警队追拿疑犯高山,而现在追拿疑犯的工作已经移交到该院的执行局。 东北高速在诉状中要求中行河松街支行赔偿其失踪的2.9余亿元的资金和利息。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的侦查之中。由中行原资产保全部演变而来的现授信执行部的一位不具名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案件查明后确系“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银行方面将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该人士还指出,对于和虚假票据有关的诈骗,如果银行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验证票据真伪的义务,银行方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据1月24日出版的《财经》报道称,黑龙江社保局持有的18张面额1000万元的河松街中行的票据全部系伪造。这表明,黑龙江社保局的1.8亿元的失踪可能会得不到分毫的赔偿。 “事实上,中行案件也为我国《票据法》滞后于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典例。”前述中行人士表示,现存的《票据法》在条款上有诸多不严谨的规定,而且与国际惯用的法案尚有差距,否则高山不会轻易地就将骗得的资金带到国外。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指出,中行案件也说明央行在对公账户上的监护不利。记者昨日致电央行货币政策司,该司综合处负责人蒋女士表示该司并未有人参与此次中行案件的调查,并且也没有就此出台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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