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显示,劳务工、用人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等都倾向于方案一,但最后的结果却不是其中任何一种
本报记者陈芳发自深圳
本报率先报道的“深圳市解决劳务工就医难问题”有了新的进展,《深圳市外来劳务
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正式出台,将于3月1日开始试点。试点办法规定,目前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交8元,外来劳务工个人缴交4元,其中6元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用于调剂。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说,现在的这个方案不同于之前调查的任何一种方案,而且,这个方案还不是最后的定案,还需要再审批。而昨天,深圳市政府向深圳市人大汇报制定该办法的有关情况时,人大代表纷纷质疑该方案,认为该方案的收费标准偏低,有可能导致试点“流产”。
此前,由深圳市卫生局、社会和保障局组成的联合调研小组在对“布吉模式”的充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拟定了三种方案进行问卷调查,缴费标准分别为20元、15元、10元。调查结果显示,劳务工、用人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等都倾向于方案一。但最后深圳市政府常委会议审议的结果却不是这里的任何一种。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主要是遵循“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并且充分考虑到用人单位和劳务工的负担能力。
深圳市人大代表朱中一表示,目前的缴费标准偏低,其实调查结果显示20元的方案是最好的,而且目前门诊费用比例偏高,还可以降低一点以补足住院医疗费用。他进一步解释说,劳务工万一住院的话对他们来说就是非常困难的,而目前的规定还不能满足劳务工的需求。深圳市人大代表吴立民也认为目前的缴费标准偏低,而且,参加试点的医院必须是政府医院,不能给私人承包,否则以营利为目的医院没办法保证试点实行下去。
深圳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说试点会不顺利,估计主要是因为劳务工合作医疗基金收不抵支。基金出现赤字的原因一种可能是缴费标准偏低,另外一种是试点的初期参加合作医疗的劳务工人数达不到一定的规模。目前深圳市劳动局已经制定了应急措施:当年基金超支部分由财政补足,下年调整缴费标准和加强扩面征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