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湖南绥宁林业政策与无证木材的非法流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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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07:00 新京报 | |||||||||
●湖南绥宁县“宽松”林业政策使周边县市大量无证黑木流入 ●当地林业官员认为现行木材流通政策不畅是黑木泛滥主因 □本报记者 王蓉 湖南绥宁报道
元月30日,一辆装满木材的大货车驶入湖南邵阳市绥宁县联合造纸厂的大门。造纸厂内的木材已堆积如山。 被称为“湖南林业第一县”的绥宁县,70%以上的财政收入和60%以上的农民收入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林业,是典型的“木头”财政。而被称为“支起了绥宁财政半边天”的绥宁联合造纸厂(以下简称联纸厂),每年产值达1个多亿,上缴税金达2500万元,解决了该县1200人的就业问题。 但知情人透露,联纸厂使用的木材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黑木———即从周边县市购进的没有运输证的木材。而大量采购黑木的结果是造成国家税费大量流失,使本县及周边县市林政资源遭到破坏。 据邵阳市林业局不完全统计,仅2001年一年,联纸厂所购黑木流失的税费在1000万元以上,由于多年采伐森林,该县马路两边、交通方便的许多地方已无林可采。 而据记者调查,至今仍有外县无证黑木源源不断流向绥宁,邵阳市林业局虽然对此进行过专项调查,但最终因地方保护等原因不了了之。 “政府被联纸厂牵着鼻子走” 在绥宁,联纸厂是无人不知的龙头企业。这个在1982年成立的国有造纸企业,曾一度陷入停产状态,年产纸量从未突破1万吨。 1997年,该厂改制为集体股份制企业。改制后至今,年产纸量提高到3万吨左右。按生产一吨纸需要4吨左右木材计算,该厂每年消耗木材12万吨。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联纸厂“死而复生”的契机来自于上世纪90年代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松绑”。 据了解,绥宁县内的枝桠材一直不能满足联纸厂的生产规模。县有关部门为此多次开会研究,并多次下文给联纸厂优惠政策:林农卖给联纸厂的联纸材仅需向林业部门交纳林业税费每立方米45元;外县运进的木材不管有证(运输证)无证林业检查站均要无条件放行。 虽然绥宁县林业部门与联纸厂矢口否认了“松绑”一事,但据邵阳林业局提供的资料,称绥宁县政府分别于1999年和2000年下发文件均明确规定:“鼓励引进外县原料,凡有合法税费凭证,确系外县进入我县的原材料,沿路各木材检查站一律放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收费和罚款。对没有税费凭证的外县原材料,按本县标准收取税费(即联纸材每立方米交纳45元林业税费)。” 在绥宁,政府有关部门对联纸厂的“保护”,是人所共知的事。“联纸厂是绥宁的利税大户,政府一直被联纸厂牵着鼻子走。以前我们到联纸厂去检查工作,连门都进不去。”曾在县林业局从事林政资源管理二十年的老职工徐铮(化名)称。 徐铮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几年前他们收缴了一车从联纸厂车间运往双源码头的违规单板,收缴后将货物扣押在林业局听候处理。 “扣了三天,最后县政府有关领导开了个条子来,我们只好‘乖乖’地把货送回厂里。”市、县两级林业局也承认联纸厂收购无证木材是个“由来已久的问题”。 2001年4月,邵阳市林业局局长王德席曾组织调查组先后两次赴绥宁进行了明查暗访。调查结果的严重性超出了调查组的预期。调查组在报告中指出,绥宁县的林政问题已经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 调查组查实,由于县政府的松绑政策给林政管理工作造成了四大弊病,包括木材运输管理混乱、无证黑木流入联纸厂、商品材限额突破、税费大量流失等情况。 当年5月7日,邵阳市市长蒋建国就此作出严厉批示:“绝不允许森林资源毁在我们这代人手上,否则县政府和市、县林业部门就是犯罪。如果县政府不能遏止目前严重的局面,就要立即撤换有关干部。” 按知情人的说法,市长的批示在当时确实起到了一定效果,一批涉及林政违法违纪的20来个乡镇林政干部、木材加工企业人员受到了法纪制裁。但此后不久,联纸厂仍一切照旧。 “联纸厂在绥宁根深蒂固,其董事长还是市政协副主席。不知对方作了什么工作,到后来上面风向就变了。”一位调查组成员回忆,“在一次讨论联纸厂问题的会议中,有关领导说龙头企业要扶持发展,不能一下搞死了。” 几乎在调查同时,联纸厂以原材料供应不足为由,闹起了停产。“到底是真的原料供应不上,还是别有用心的停产示威,我们不能确定。”这位调查组成员称。 调查后,市林业局要求绥宁县马上取消每吨联纸材只收45元税费的规定,木材一律实行凭证运输。但一位市林业局人士称,时至今日,旧的税费标准仍在实行。而关于木材凭证运输的情况,“县内是基本上凭证运输了,但县外流入县内的仍有许多无证木材。” 严防死守难堵黑木流入 按绥宁县林业政策,沿路木材检查站对外县木材实行不查、不管、不扣政策,致使绥宁邻县的通道、靖县、城步等县大量被砍伐的无证木材进入了绥宁县。属通道县管辖的彬木桥检查站位于通道县与绥宁县交界处。站长李顺进介绍,原检查站设在彬木桥镇上。 “当时林农为了让无证黑木进入绥宁,强行冲关的事情时有发生。”为此,检查站不得不迁至人流量比较稀少的老王口(音)。此处,距绥宁管辖的乐安村仅有一公里左右路程。 “没过多久,绥宁方面又从彬木桥沿龙塘修了一条车道直通绥宁。于是,大量黑木又从那条路上流进绥宁。”2002年,通道县在龙塘专门设置了一个哨卡。用李顺进的话来说就是“严防死守,把道道关卡设在绥宁大门口。” 为了严格控制流入绥宁的木材量,该检查站有时几个月甚至大半年不允许放行任何木材进入绥宁。如今,每年凭证进入绥宁的木材不过几百吨。 但检查站一根杆子并不能完全斩断黑木通道。“一是因为检查站没有过磅称,流出的木材时常出现超重的现象,实际流入绥宁的木材比台账上多;二是现在交通发达了,村村通公路,黑木还可以通过县界小道、省道及河流进入邻县。晚上,也有林农将无证黑木悄悄运入绥宁。”通道县林业局龙副局长说。 绥宁的另一个邻县———靖县林业站蒋细春站长透露,去年初靖县与绥宁交界地区发生过一起偷运木材事件,至今涉案人仍在逃。种种迹象表明,目前仍有大量无证黑木流入绥宁。 据联纸厂提供的数据,该厂目前有10%-20%木材来自县外。而据2001年联纸厂有关负责人向市林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县内材、县外材各占50%.仅通过绥宁的7个检查站之一———乐安检查站流入绥宁的黑木,便高达7000余吨。 周边各县无证木材大量涌入绥宁,也引起了各县的强烈反弹。邵阳市林业局称,他们不止一次接到通道县、靖县等林业部门关于联纸厂“吃掉”县外黑木的反映。 以通道县为例,该县每年木材生长量约50万立方米,采伐限额为42.5万立方米。“无证木材未经税费控制大量流进绥宁,使我们的木材采伐突破限额,有可能造成木材生产量小于采伐量,对林政资源造成很大冲击。”该县林业局龙副局长称。 而靖县林业局蒋细春站长则告诉记者,他们县内有一家刚成立不久生产中纤板的企业,每年要消耗上万吨枝桠材。可由于本地大量无证枝桠材流入绥宁,致使本地原料供应不足,该企业每年不得不向贵州、宜宾等地高价购入一部分枝桠材以满足生产需要。 十吨木材只交两吨税费 “联纸厂的利润中,有相当部分是国家的税费流失款。”邵阳市林业局副局长申均和认为,正是为了解决联纸厂的原料供应危机,大量吸纳其他渠道木材,绥宁县政府给了联纸材每立方米45元的税费标准。 按邵阳市林业部门2001年报告显示,按规定直径在6厘米的马尾松每吨应收税费85元,14厘米的应收税费124元,而绥宁县林业部门将直径在18厘米以下的木材都列入枝桠材范畴,统一向林农每吨只征收45元的低标准税费,每吨折算流失税费近百元。按联纸厂年耗材量14万立方米计算,年流失税费高达千万元以上。 知情人透露,联纸厂还专门对外县木材实行了“优惠政策”:联纸材本县每吨枝桠材收购价210元,外县每吨230元。“县内材税费45元。至于县外材税费,只要出示税费单子,联纸厂就给报70%的账。” 以通道县为例,通道县每吨枝桠材的收购价格仅为180元,而每吨林业税费却高达80元。这就使许多通道县林农或木材贩子把在通道县砍伐的木材运到绥宁县,出售给联纸厂。 一位通道县的村民算了这样一笔账:在通道县砍伐10吨枝桠材,在本县出售按每吨180元为1800元;税费每吨80元,为800元,实际收入为1000元。而运到绥宁县,每吨卖230元,为2300元;出示税费单后报70%的账,为560元,这样实收2300-800+560元共是2060元。整整比在通道县多2倍。 但联纸厂副总经理苏文海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他说,联纸厂为外县林农补贴税费一说,纯属子虚乌有。 为了更多的挣钱,一些林农还想方设法逃避高额的林业税费。 在绥宁县乐安村,村民李善(化名)经常设法到相邻不远的通道县木材检查站办理税费凭证,再往绥宁县内运木材。记者问他怎样“疏通关系”,他老实回答:“十吨木材交两三吨的税费,然后再甩给检查人员几包烟就成了。”他说,到绥宁县木材检查站也可以用这招避税。 邵阳市林业局副局长申均和说,林农和木材贩子经常采用以多充少的办法骗税。而地方林业部门为了完成税费任务,对“送上门”的外县林木税费也不“拒绝”。 这种做法不但使本县林业税费流入外县,更使国家税费大量流失。尤为严重的后果是,这造成了林政秩序的混乱,使大批木材贩子有机可乘,助长了乱砍乱伐之风。 黑木盛行的深层次原因 联纸厂的“优惠”政策,保证了其生产的需要,而另一方面,却使林农及木材贩子在利益驱使下,大肆砍伐森林,使林业资源遭受破坏。 “十五”期间,湖南省政府下达给绥宁县的采伐指标每年为61.15万立方米,县里层层下放的实际每年采伐限额为50余万立方米左右,其中商品材采伐限额约20万立方米。 据2001年邵阳市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该年绥宁县商品材限额为19.7立方米,账面结算数量为19.1万立方米,而实际采伐量在23.88万立方米,超限额采伐近5万立方米。 由于过量采伐,绥宁成熟林大大减少,许多林农不得不采伐中幼林,林木销售价格随之下降,造成了林政资源破坏。 2001年,绥宁发生了轰动全国的“6.19”特大山洪地质灾害。据官方数据,“6.19”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失踪124人,经济损失5.6亿元。2003年,国家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写组专家组赴绥宁考察时指出,作为山区县的绥宁县山洪灾害发生频繁、损失惨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近年来森林植被遭到毁坏。 但联纸厂却另有自已的说法。 “负责任地讲,我们的原材料90%以上都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入的有证木材。这个10%的误差也是林业政策允许的。” 联纸厂副总经理苏文海告诉记者,目前联纸厂的木材收购价是每立方米270- 290元,根据木材运输地远近的不同,超过80公里以上的木材每平方米补贴20元的运输费。“不排除有个别林农急功近利造成的违规现象。”绥宁县林业局刘文松副局长认为,林农为了多卖“联纸材” 想方设法在木材上作文章是客观存在的,比如自用材转为商品材、正材充枝桠材、无证材变有证材、乱砍滥伐成合法材等。“送上门的有证木材,一切手续合法合规,联纸厂不可能不要吧?这也总比木头放在山上烂掉好。”而邵阳市林业局副局长申均和则认为,造成绥宁无证黑木盛行有更深层的原因。 按《湖南省林业条例》规定,县内调运木材,须持县内运输证;省内调运的木材须持省内运输证。申均和提出,部分市县至今仍制定了本县、本市木材消耗量,不让木材合理流通,沿续着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 “另一个客观情况是,林农总是趋利而行。他自己用不完的烧炭材,为什么不可以当做商品材销售?绥宁的木材价格高,税费低,他为什么不往绥宁卖?黑木的产生,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究其根底,还应落脚到林业费用的高昂与现行木材流通政策的不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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