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查处地下钱庄 涉案人民币3亿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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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 16:01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月29日电 (记者 王勉) 广西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截至目前,捣毁地下钱庄涉案金额人民币3亿多元、港币1200万元。 去年4月份以来,广西公安机关联合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对典当行、证券营业部及一些从事外汇交易的信息咨询公司进行调
查摸底和查处,发现南宁市有36名嫌疑人的外汇账户中存在可疑外汇资金交易及其他非法交易,涉及金额人民币3亿多元。桂林市还查处了非法经营保证金外汇交易的2家公司。 “地下钱庄”是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属非法金融机构,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以“资本外逃”为例,地下钱庄的一般手法是,换汇人在境内将人民币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将境外外汇打入换汇人所指定的境外账户。目前,“地下钱庄”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洗钱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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