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协张刚委员建议:个人纳税也应开具税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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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 15:06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郑佳雯 田青瑶 陈辉楠 缴纳水电费都会有一个收据,但个人缴税却没有相应的完税证明的现象引起了市政协张刚委员的注意。在递交的《为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个人纳税也应开具税单》的提案中,张刚委员建议,上海应该尽快研究并制定开具个人税单的可行性方案和实施时间表。
据了解,此前,广东省地税局已对外宣布,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全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试点单位,今年3月至4月,广东省地税局将集中给广州、佛山两市每个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开具一张2004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并邮寄给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也将有可能成为最重要的个人资产名片。 在接受采访时,张刚表示,上海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个人税单就应该成为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数据。“税单在欧美国家已是很普通的概念。而在上海,税单还是几年前买房退税政策实行时才被普通市民关注到了。”张刚说。 据张刚介绍,当时个人要开具税单需要出具买房产证明、单位证明等,“手续有些麻烦,其实为个人纳税开具税单,就好像购买商品出具发票一样。” 在张刚看来,为个人缴税开具税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是高收入人群,每个月都要上缴相当数量的个人所得税,也算是为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 与此同时,张刚还表示,为个人缴税开具税单,将可能彻底改变目前不合理的信用担保方式,“比如单位为购房贷款、出国留学甚至个人申办企业所提供的掺杂水分的收入证明。除此以外,个人税单还可以证明个人的财产来源,为堵住偷税漏税创造条件,增加政府税收,一举多得。” 据了解,目前,上海个人所得税主要采取的单位代缴的方式,一般单位可以获得一个总的税单。与此同时,上海市人大代表朱洁也提交了一份题为《建议税务部门主动为纳税人出具税单》的书面意见。在意见中,朱洁指出,税单是纳税人依法完税的书面凭证,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理应得到税务部门主动出具的税单,这是纳税人的权利。为此,朱洁建议,税务部门可以参照社保部门对公积金的缴纳情况,为每一个纳税人单列每个月的纳税记录,年中或年终分别为每一个纳税人主动出具半年或全年的税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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