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破产 国家不再兜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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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07:52 北京青年报 | ||||||||
赵江山 市场化金融风险补偿机制露端倪:继保险保障基金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制度正积极筹备 在隆隆改革脚步的“倒逼”下,金融业正抓紧设立四大保障基金。
继保险保障基金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制度正在有关方面的积极筹备之中。这一系列制度都是在为建立市场化的金融风险补偿机制铺路,中国金融机构与财政兜底式破产的告别晚会开始了。 四大保障基金渐近 本月初,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按保费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障基金。此举表明,我国开始为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做制度准备,长期以来实行的“金融机构破产,国家财政兜底”体制在保险业被率先冲破。 据了解,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方案也已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有关部门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基金设立工作。此外,《期货市场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也已草拟。 1月12日,央行有关官员透露说,发展改革委、央行、银监会和国务院法制办专门成立的筹备组已经完成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的修改,近日将很快提交央行行长办公会审议,随后进入各部委会签阶段。目前已初步确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框架,多个关键细节问题还悬而未决,央行官方的说法是“没有时间表”。 对于中国要建立怎样的存款保险制度,一直有许多争论。焦点之一就是,是所有银行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要参加存款保险,还是仅要求中小金融机构参保? 一直以来,四大行并不情愿加入,因为它们本身的信用等级相当于国家信用。再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按存款余额计算要缴纳的保费数额惊人。最新传来的消息是,这一问题已基本解决:存款保险方案要求所有银行强制性加入,只不过可能会给予四大行优惠费率,或者类似于保险保障基金的制度设计,保费余额达到一定比例时可暂停缴纳。 关于存款保险赔付上限,一是按照人均GDP的3倍金额进行赔付;二是按照使90%存款人得到全额赔偿的标准赔付。有关人士表示,按上述标准确定的赔付金额为2万至3万元人民币,也许偏低了。估计可能参考《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中10万元人民币的上限标准,但是目前还没有定论。 只给“棺材本”不给“买药钱”? 与传统的国家全额(或部分)隐性担保方式相比,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机制,有利于维护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顺应了我国金融机构所有权结构变化趋势,可以避免由国家全额担保带来的道德风险,是符合中国实际、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举措。 存款保险制度也有软肋。存款保险对存款人的保护,将诱使投保银行更倾向于从事风险较高、利润较大的银行业务,从而加大了投保机构承受的不适当风险,加剧了银行内在的脆弱性。 存款保险在制度设计上已经考虑了这一点。依照目前的说法,动用存款保险的前提是“只有在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时才能启动,在重整、接管等情况下,一律不应启动程序。”对此,人们以“只给棺材本,不给买药钱”来形容。 然而,这一点也多有争议。如果金融机构只是出现了暂时性的支付困难,只需要“买点药”就能医好的时候,监管机构是见死不救等着“给棺材”呢,还是出手搭救?出手吧,会让金融机构产生依赖性,有道德风险;不出手吧,破产清算可能对金融体系影响巨大,储户、股民、保户也可能会遭受损失。 保监会出台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这样的措辞为“药”与“棺材”的难题预留了空间。该办法第二十条这样说:“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中国保监会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政府不再过度保护 在1月15日举行的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央行副行长吴晓灵说:“我们过去处置金融风险的办法误导了公众,从1998年关闭金融机构以来,个人的全部存款都百分之百的兑付了,所以使得社会公众没有风险意识,再破的机构,再违规的产品,他也敢去打交道,也敢去购买。” 吴晓灵说,从处置德隆事件开始,国家已开始“让投资人吃点儿亏”,10万元以下百分之百的收购,10万元以上的收购90%。 德隆事件之后,人民银行曾于2004年11月4日联合财政部、银监会和证监会共同出台了《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过渡时间的《意见》已经包含了存款保险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建设思路。 在不久前召开的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央行行长周小川部署今年央行十项工作时特别提到,要“加快建立市场化的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过去由于大锅饭体制,由于政府对投资人的过度保护,使得大家根本没有风险意识。从现在开始,真正让每一个投资人都要意识到‘我要对我的行为负责’”,吴晓灵说,“这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必要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