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天恒15日前解决欠薪 称张海言论不值得回应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13:4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广州电(南方都市报记者 唐元鹏) 昨日下午,张海在广州华美达酒店召开“深圳足球俱乐部新闻通气会”。就深圳健力宝俱乐部目前现状和各新闻媒体进行了沟通,其中共包括三点声明,具体如下。 第一、李志达先生于2004年12月27日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入主深圳足球俱乐部的发言中承诺,2004年12月28日2000万元到账,2005年1月15日前补发所有工资、奖金,对
事关中国足球的国际形象、深圳足球的对外形象,时间所剩不多,本人作为三水正天(深圳足球俱乐部90%股东)的第一大股东提出以下四个要求:1、希望李志达先生能够履行其诺言,于1月15日前补发全部6500万工资奖金;2、归还全部深圳足球俱乐部从本人以及本人代理人处所有借款,不低于600万;3、按照中国足球的规定中超足球俱乐部必须拥有自有产权的训练基地,请李志达先生尽快解决深圳足球俱乐部训练基地产权问题,并完成训练基地土地证的变更手续;4、归还深圳足球俱乐部所欠健力宝集团的1.4亿元借款和利息。其中收购球队费用5000万,2003年开支7000万,2004年开支2000万。 如果李志达先生不能完成以上要求,本人作为三水正天的第一大股东可以承担以上责任,1月15日完成第1和第2条要求,在30天内完成第3和第4条要求,并退还李志达先生已投入所有资金,如果李志达先生依然回避以上要求,本人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求其责任。 第二,关于深圳足球董事长变更一事,根据深圳足球俱乐部公司章程规定所有董事会均应由董事长召集,本人作为董事长从未召集过类似会议,但是李志达却代为履行了诸多董事长责任,本人要求他对此期间所做的重大决定向本人作出解释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对其主使的对我本人的人身攻击,以及涉嫌损害他人名誉和商业信用罪本人要求李志达先生在本人指定媒体刊登公开道歉信,否则本人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汇中天恒·反应 “张海不值得我们回应” 张海的新闻发布会结束后,记者拨通了汇中天恒公共事务总监曲冰女士的电话。她表示:“张海说的任何话都不值得我们回应,这是我们公司的态度,至于他说过什么我们并没有兴趣知道。” 据记者了解,目前深圳俱乐部的欠薪问题正在解决中。 汇中天恒方面表示1月15日之前一定解决欠薪问题。另外,深圳市足协秘书长李少辉向记者透露:“目前正在和三水健力宝沟通,深圳市足协会尽力帮助俱乐部在中国足协那边斡旋,请放心1月15日注册不会有任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