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未出台无碍加入WTO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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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 08:5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叶永笔)原本预计在12月11日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推销员管理办法》《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等3部直销法规并未如期亮相。昨天,直销专家、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表示,我国并未因此而违反加入WTO承诺。 昨天,记者从知情人士了解到,由于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对条款部分内容存在分歧,这三部直销法规将推迟到明年出台。此前,有媒体称,此次三部直销法规推迟出台,主要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入WTO三年后我国将允许内外资企业依法从事直销活动。即12月11日是中国承诺取消直销限制的期限。直销专家、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介绍,出台直销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对直销企业的管理,而现在我国并无法律对企业直销的行为限制,只是对企业非法传销行为进行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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