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尹龙致新浪财经的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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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15:34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11月2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创新业务处处长尹龙向新浪财经发来声明,声明称媒体刊登的《银监会明年拟出台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管理办法》一文与其本人的讲话事实不符,声明全文如下: 新浪网:
贵网站的一篇报道《银监会明年拟出台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管理办法》与本人的讲话事实不符,请予以纠正。 这篇报道的起因是:有人认为中国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审批繁琐,时效差,国内外监管部门很少对银行创新业务进行审批。 对此,本人做了解释:中国银监会也并不是对所有的业务创新进行审批。一项新业务是否需要审批,主要看该项业务的风险情况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现在已经有很多业务不需要审批,改为事后报告。但报道中说:“该《办法》出台后,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将全面放开,所有创新业务产品将不再需要提交银监会审批”,这种提法与我所表达的意思完全不同,而且会对商业银行产生严重误导,希望能予更正。 对于《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的原话是,商业银行的那些创新业务需要审批,可以通过制定一个管理办法,比如说《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管理办法》,明确下来,这既是《银监法》的要求,也是规范业务审批的要求。但报道说:“银监会将于明年推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以上情况,希望贵网站能够迅速予以纠正: 1、并不是所有的业务创新和新业务都要审批,而不是所有的业务都不再审批。对于风险较大的业务,银监会将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和《银监法》的有关规定,把好准入关。 2、提高新业务审批效率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按照《银监法》的要求,根据业务风险情况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进行分类管理。比如说,制定《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管理办法》,一方面明确业务审批的范围,另一方面规范商业银行的创新活动,在放松规则的同时加强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目前,银监会已经取消了许多原来需要审批的项目,将一些业务审批改为事后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