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被兼并后亏空数亿 数千万资产去向存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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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 10:16 京华时报 | |||||||||
国企被兼并后亏空过亿,中国远大海洋集团公司数千万资产去向存疑。连云港中国远大海洋公司职工代表与中国远大集团公司交涉无果,问题又一次被搁置。 本报记者 邢学波 10月19日,连云港中国远大海洋集团公司的职工代表来到北京,就该公司拖欠职工各
1996年,中国远大集团公司兼并连云港市两家国有企业,成立中国远大海洋集团公司。兼并协议中,中国远大集团公司承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妥善安置职工”。 但是,根据中国农林水利工会所做的调查,在兼并之后的运作中,两家国有企业原有的近一亿元净资产反被转移亏空,又新增亏损1亿多元。 兼并结果始料未及 位于亚运村炎黄艺术馆西侧的远大中心是中国远大集团公司(下称“中国远大”)总部所在。10月19日下午,连云港中国远大海洋集团公司(下称“海洋公司”)的职工代表们来到这里,希望与公司大股东———中国远大交涉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 职工们说,因海洋公司管理混乱,经营不善,七八年来,他们连基本的生活费都领不到。 海洋公司党委副书记李聚胜和工会主席兼纪委书记蒋宝林当天也赶到了北京。他们向记者介绍了此事来由。 据介绍,海洋公司的前身是隶属于连云港市的海洋渔业公司和造船厂,成立于1958年。两家企业均属大中型国有企业。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这两家国有企业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为寻求出路,1996年底,连云港市政府与本部在北京的中国远大发展总公司签订了《兼并协议书》。 在这份《兼并协议书》中规定,中国远大整体兼并海洋渔业公司和造船厂,企业改组后注册为中国远大海洋集团公司,中国远大占85%股份,连云港市政府则占15%股份。 李聚胜说,在海洋公司1亿元的注册资金中,包括海洋渔业公司和造船厂两家企业原有的净资产9542万元,而中国远大仅打入现金458万元。 在《兼并协议书》中,中国远大承诺:在此后的经营中,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妥善安置职工”。 10月19日当天,连云港市改革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程道春也赶到北京。程说,当年,《兼并协议书》签署后,在当地产生了“极大的轰动”,两家企业的职工更是认为“看到了希望”。但兼并后的结果却始料未及。 根据连云港市政府所提供的材料,截至今年8月31日,海洋公司已负债19439万元,累计亏损13800万元,净资产负债率已提高到240%。 李聚胜说,兼并后的海洋公司职工生活水平每况愈下。根据他所提供的材料,截至今年8月底,海洋公司8年来拖欠职工包括工资在内的各项费用已达3861.09万元。公司的管理干部也已连续22个月没领到工资。 数千万资产去向悬疑 除了拖欠职工工资等各项费用之外,程道春说,海洋公司原有的4000万元资产也“下落不明”。 程道春说,1998年11月,在连云港市国资办两位董事未接通知,未到场参加会议,也不知会议内容的情况下,原公司董事长范建国曾主持召开海洋公司董事会并做出决定,海洋公司以远大(连云港)造船厂4000万净资产出资,注销造船厂,组建连云港如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但事实上,如意集团未收到该项投资,4000万元资产不知去向。 10月20日,连云港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陈福国告诉记者,海洋公司投资如意食品集团,却从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属于虚假注资。此外,工商局还发现海洋公司将这笔未过户的资产又倒手抵押给银行以求贷款,存在违法资产转移嫌疑。陈说,工商局目前正在调查此事。 但是,中国远大方面否认了上述说法。为此,中国远大给本报发来了一份“资产转移清单”,以求证明其向如意食品集团的投资已经到位。 但连云港工商局说,由中国远大出具的这份“资产转移清单”是不合程序的,甚至可能是“伪造”的,按规定,“资产转移清单”上的出资“验收方”处,本应有如意集团的公章或相关签字,但中国远大所提供的这份清单上却并无上述公章或签字,而只有“中国远大(连云港)海洋集团公司”公章。 申请破产陷入僵局 对于海洋公司的出路,职工们认为,惟一的途径就是海洋公司依法破产,使职工们能得到合理安置。 程道春说,自1997年实施兼并以来,海洋公司累计亏损过亿元,严重资不抵债,具备了破产的前提条件。 但是,据了解,在破产的具体办法,尤其是在破产后职工的安置费用问题上,中国远大与连云港市政府之间出现了极大的分歧。 海洋公司破产约需7000万元的职工安置费。连云港市政府认为,这笔费用应由中国远大承担。其理由是,当初兼并时,连云港市已经交给中国远大9542万元净资产,还有250多亩土地。而作为大股东,中国远大也应对经营亏损负主要责任。 但中国远大认为,中国远大在连云港经营的海洋公司、如意食品集团公司都存在严重的问题,而海洋公司又是如意集团的投资人,两家公司应该一起都破产。因此,中国远大提议,让市政府转让其在如意食品集团公司的36%股权,以此作为破产安置职工的成本。 连云港市政府拒绝了中国远大的提议。市政府认为,如意集团与海洋公司破产的事无关。转让股份的办法等于用政府的钱解决中国远大的事,不公平也不合理。 双方的谈判因此陷入僵局,破产一事从此搁置。职工的安置要求也被一拖至今,于是,10月19日,职工代表们来到北京,希望与中国远大交涉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 当天下午,连云港市政府代表、海洋公司职工代表与中国远大代表之间的交涉并无结果,双方约定进一步协商。 各方反应 -中国农林水利工会:海洋公司经营管理混乱 对于连云港中国远大海洋公司存在的问题,中国农林水利工会曾派出调研组前往调查。10月21日晚,该工会专业部部长、调查报告起草者孙宝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孙认为,海洋公司的问题暴露出了国企改革中的一些内在问题。 调查报告中说,海洋公司的经营管理“个人专断、随意混乱”,其管理层多由中国远大任用,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集于一人之身。公司虽有监事会、党委、纪委、工会组织,却从未行使过相应权力。海洋公司成立以来,未召开过一次董事会议,从未开过监事会议,也从未召开过全公司职工代表会议。 报告中还说,依照协议,兼并实施后,中国远大“新增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但中国远大并未兑现承诺,而且,因经营持续亏损,连云港政府交给中国远大的原有9542万元净资产也被亏空完毕,又新增亏损1亿多元。 -中国远大助理总裁:连云港市政府违约在先 10月25日下午,中国远大集团公司助理总裁陈洪慧女士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陈洪慧说,作为海洋公司的大股东,中国远大经连云港市政府同意,推荐了几个主要负责人。而新上任的领导要建立自己信任的得力班子,是很正常的行为。她说,公司新领导上任后调换班子人选,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 陈洪慧承认,在海洋公司的运营中,中国远大的投资确未达到《兼并协议书》中规定的数目,但她认为,这是因连云港市政府违约在前,应将连云港前三岛提供给中国远大开发使用,但实际上并未提供,致使中国远大在整体投资战略上受挫,先期投入损失惨重。 陈洪慧说,企业经营发生亏损是很正常的现象,海洋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乃至引发官司,都应自负其责,而与中国远大并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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