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涨势趋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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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 17: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齐中熙、刘铮)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1%,其中有三分之二是去年下半年物价上涨带来的翘尾因素,新涨价因素只有三分之一,涨势趋稳。 这是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郑京平说,从动态看,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逐月扩大的趋势已经开始改变,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2%,比上月略低0.1个百分点。从商品构成看,食品价格上涨10.9%,其中粮食价格上涨28.4%,居住价格上涨4.4%,烟酒日用品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3%和1%;而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则略有下降。 他介绍说,国家统计局所选用的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权重和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代表规格品,都是根据居民消费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上一年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关于代表规格品和方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统计局也经过和国际专家商讨,与国际通行方法是接轨和一致的。 他还指出,前三季度,上游产品价格,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购进价格涨幅较高,达到10.8%。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5.5%,其中生产资料出厂价格上涨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