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困局:煤矿老板年入500万 贫困农民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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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7:34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刘建林 本报太原7月15日电 利润千百万 交税二十万 今年6月13日,山西省晋城市下辖的高平市王报村村委主任明平和,在赴太原的路上被歹徒砍伤。明平和去太原,是要到省高院反映有关本村煤矿官司的情况。高平市公安局有
王报煤矿1997年办齐了四证,并于当年投产。据王报村村民反映,原村委会在没有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曾与张某签订几份合同。但煤矿投产以来,特别是近几年煤炭市场重新紧俏后,产量越来越大、价格越来越高、环境越来越糟,村民得到的利益却少得可怜。2003年1月,新一届村委换届后,决定把煤矿经营权收回,但与矿方多次交涉无果。2003年8月,王报村委向晋城市中院提起诉讼,当年12月31日中院判决认定,该煤矿原订合同无效,煤矿应交由王报村经营。被告不服,向高院提起上诉,还没等到判决,村委会主任就遭到了袭击。 据王报村村民反映,早在煤矿成立之初,就有单位愿意每年上交12万元承包,但当时的村委会却以每年4万元的价格承包给了张某。2003年新一届村委班子上任后,有人愿以每年400万元、甚至600万元的价格承包。在这种情况下,村民认为应该收回煤矿,重新招标承包。 像王报村一样,在晋城市特别是高平,类似的情况大量存在。记者从高平公安局证实,今年以来,有多起规模较大的农民结伙闹事的现象发生,其原因均是因为煤矿利益格局倾斜以后,没有得到快速有效的平衡所致,其中有15名农民因此被逮捕、另有4人批捕在逃。 对此,在晋城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上,郭京州等23名代表曾提交过专门建议。建议说,煤矿是以国家不可再生资源为支撑基础的企业,在该市,除为数不多的地方仍坚持集体经营外,其余多数村实行由个人或个体联户承包经营方式,不同程度地存在掠夺性开采等问题。建议指出,尤其是近两年来,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经济持续增长带动了煤炭的高价位运行。据调查,该市乡村煤矿年净收入多为数百万元、乃至千万元以上,但上缴国家利税却保持在20万元左右(在乡镇多为包税制),上交集体承包利润也大多未作调整,基本在20万元以下。这就明显地造成国家、集体、个人收入比例严重失衡,农村两极分化趋势日益加剧。因此煤矿承包引发的纠纷、控诉问题不断。 晋城市乡镇企业服务中心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底,该市核发“四证”的矿井总数为515个,占全市核发“四证”矿井总数577个的89.3%,年生产能力4401万吨,占全市的72.1%。最新的乡镇煤矿中,普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为“三低一多”,即产业集中度低、技术装备水平低、经营管理水平低及引发的社会矛盾多。 该调查报告显示,在该市乡村煤矿按投资状况来分析,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集体独资,由乡镇或村集体独家投资,投资主体单一,办矿初期以少量自有资金投入,大部分靠信贷或积累完成,资产质量较好。这一类约占总数的20%。二是集体联合投资,由乡镇与村或村与村集体联办,原始投入依照协约共同出资,不足资金靠信贷或积累完成。此类约占总数的10%。三是集体、企业和个人混合投资,村集体办回有关证件后,由于资金短缺,便吸收个人或企业法人竞标,让其携资进入。此类约占总数的30%。四是纯民间投资,投资方负责经营管理。此类约占总数的40%。高平、泽州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属于此类。 煤价上涨了 矛盾激化了 煤炭价格上扬后,利益格局严重倾斜的现象立即暴露。由此引发的矛盾也逐步公开、尖锐。 据了解,2002年到2003年期间,当地农民与煤矿的利益之争以这样一种情况出现:看着自家地里的煤矿生意红火自己却得不到实惠,村民们开始想办法。煤矿是人家经营的,咱插不上手,但可以运输啊,于是小三轮、无牌无证的“黑户汽车”等成了村民们与煤矿分利的基本工具。但财力几乎是空白的农民个体运输,很快被资金雄厚、装备精良的专业运输队伍击败———小三轮显然无法与大型载重汽车抗争。于是,村民们又在路上动起了脑筋。我的三轮不是不如你的大型汽车吗,可路是我们自己的。于是众多的小三轮、黑汽车阻断了煤矿与外界的道路,外界想拉煤,对不起,你到不了煤矿,只能在远离煤矿的地方装小三轮倒出来的煤。当然,价格肯定比煤矿那里要贵。 然而好景不长,对煤炭运输市场出现的这种现象,当地政府很快就进行了打击,农民的利益再次失去了来源。 政府对煤炭市场的监管,一度也提起了农民的信心。他们开始向各级政府反映、要求,但他们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有些甚至缺少足够的沟通渠道。 到了2004年,农民们的抗争演变成另外一种模式。 2月12日,高平市建宁乡何家村上百名农民集体来到乡政府,要求村里被承包的煤矿给农民多分些利益。13日,该乡北庄村的几百名农民也找村干部要求煤矿给他们多分些利益,在遭到拒绝后,这些农民赶到煤矿,砸坏了煤矿民工的宿舍,烧毁了民工的被子,并把一些民工打伤,阻止民工继续采煤。乡干部和派出所得知情况后,赶去做调解工作,也被农民包围和围攻,乡里和派出所的汽车也被推翻。14日,该乡建北、建南两村的一些农民采用敲锣打鼓的方式召集群众,围堵乡政府,要求乡政府答复给他们分红利的事。2月11日和12日,建宁乡北社村敲锣集结了300多名群众,先后到北社煤矿、鱼仙山煤矿,打砸、破坏了生产区、发电机房、配电室、绞车房、办公区、民工住房等,并把办公区院内一辆桑塔纳轿车掀翻。2月22日,陈区镇魏庄村200多名村民来到本村煤矿,将矿长的桑塔纳轿车推翻。2月25日,陈区镇南河村100余名群众,先后到南河煤矿、猪厂、砖厂,将煤矿矿井封堵、矿车推翻,铲车、卡车砸坏,并对猪厂、砖厂进行了破坏。 针对这些事件,高平市公安局4月20日逮捕了15名闹事农民,另有4人批捕在逃。“任何人不得再提分利的事情。”农民的要求再次遭到了拒绝。 最应抓实抓好的事情不受重视 农民试图从煤矿分利的要求合理吗?资源是国家的,坑口就在自家的口粮地里,产权属于全体村民,煤矿的收益又非常可观,但农民得到的收益却微乎其微,农民当然有权抗争。有资料显示,占高平市人口万分之三的煤矿老板人均年收入在500万元左右,其存款总额占全市总额的30%,而当地低收入人群的人均年收入仅区区500元。税务部门的资料显示,国有煤矿吨煤税收收入是农村小煤矿收入的3.9倍,仅此一项晋城市一年流失的应收税款总额在5亿元以上。当地一名政协常委认为,“贫富两极的巨大收入差距,必定给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造成隐患”。 那么,农民的正当要求为什么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晋城市人大常委、农工委主任郭京州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多种,如农民最底层的社会地位、煤炭业本身的衰落与兴盛周期、农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制缺失、不少煤矿矿主与个别政府官员互相勾结等等。其中重要的是,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层行政理念中存在严重的错误政绩观念,在行动中只想在见效快、看得见、摸得着的方面着力,如城市建设、道路建设等,对于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不愿意接触、不敢接触,再加上官员流动周期没有硬性的规定,时间不长就换一任领导,客观上就把最应该抓实抓好的事情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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