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可能阻碍社会发展 中国裁撤地级市分三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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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7:52 北京青年报 | ||||||||||
据《瞭望》周刊报道,一位县委书记告诉记者,现在他至少有1/3的精力是用来接待地级市领导和各种部门的检查。位居我国五级政府架构中第三层级的地级市,正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投入高额成本维持的庞大地级市架构,在实际工作中却有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这被概括为三大“漏斗效应”:一是“财政漏斗”。由于一些地级市本身城区的经济体量
第一步“放权” 第二步“脱钩” 第三步“分省” 和国际上通行的三级政府不同,我国是五级政府架构,即“中央-省-地级市-县、区-乡镇”。有关专家认为,鉴于地级市这一层级的现状,可考虑从裁撤地级市入手推进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的压缩和改革。专家建议这一改革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放权”,即赋予县相当于地级市的经济和社会管理审批权限。目前浙江、福建和湖北等省在这方面已先行一步。财政体制上的“省管县”模式也在湖北省推开,湖北省政府今年4月份起实行省管县(市)的财政新体制。 第二步是“脱钩”,即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由省直管县,实现县市和所在地级市“脱钩”。保留地级市的行政级别不变,但其主要职能将集中用于所在城市的中心城市建设上。 第三步是“分省”,即划小省的管辖范围。方式之一是在经济发达和地位重要的中心城市实现中央直辖,用增设直辖市的办法划小省的范围。“重庆模式”对这一步改革具有借鉴意义。重庆市实现直辖以后,通过两次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撤销了由四川省划过来的原涪陵市、万县市、黔江地区三个地市级中间管理层次,构建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新体制,实现了重庆市对40个区县的直接管理。重庆市现有的行政管理模式,节约了大量机构和编制,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目前全国财政供养人口比例为35∶1,而重庆市为52∶1,由此每年节约的财政支出就达32亿元。 专家认为,“三步走”改革方式较少涉及到人员分流和大幅度调整,可以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 任卫东 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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