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停贷”具体措施尚未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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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9:03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周扬) 日前,银监会措辞颇为严厉地发出通知,决定全面清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建、拟建项目已发放或已承诺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虽然形势由此陡然变得紧张,但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全面检查是对我国过热行业的固定资产贷款的一次摸底检查,在大检查后,才会出台具体的处理措施。 银监会表示,此次全面清理对象是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全面清理中,重点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建、拟建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城市建设(打捆)等重点项目及其2004年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的清理,包括已发放和承诺的固定资产贷款的在建、拟建项目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在建、拟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的内部管理情况以及风险状况和资产保全措施。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公司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检查的目的之一是统一全国各地方政府和银行的思想认识。对于行业过热的判断以及过热行业信贷增长的危害,一些地方和政府并没有充分的认识,从而导致贷款不断增长,这在中西部地区表现明显。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该行目前已在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方面停止放贷。 工行信贷部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顶风作案”不是明智之举,但“一刀切”暂停贷款,不仅阻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更会把银行逼上绝路。目前银行主要是针对过热行业中的规模不够、信用评级不高的企业暂停贷款,而对行业中的“龙头企业”,还是积极支持的。 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主任王大用表示,本次检查更是对各行在风险管理上是否到位的一次摸底检查。即使是过热行业的放贷,也不可能全面停止。对于风险管理到位的银行,正常的放贷是必须更是合理的。因此,监管部门识别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是否到位的能力将在本次检查中得以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