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拆迁事件又有新进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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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8:2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5月31日提出国家赔偿,6月1日有关方面即送来全部赔款 长沙6月2日电 备受媒体关注的“嘉禾拆迁事件”日前又有新进展,记者昨天获悉,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日前派出律师赶赴嘉禾,向当地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5月31日上午,两名律师代表三位因反对当地政府强制拆迁自家房屋而被捕的拆迁户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了国家赔偿要求申请书;结果有关部门在一天后就将全部赔款送到拆迁户手中,赔付
肖律师告诉记者:“5月31日上午,我们代表李会明、李爱珍夫妇及陆水德三人向嘉禾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6月1日下午,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已通知他们前去领取赔偿,三人随后分别领到5月15日以后的赔偿金783元人民币。 记者注意到,在5月28日释放李会明等三人后,嘉禾县公安局政委王永平曾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对三人的拘留和逮捕“手续合法,程序到位”;但是在6月1日嘉禾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赔偿决定书》中,这种说法已经有了一定变化。记者从李会明提供的决定书中看到:“……嘉禾县公安局在侦查中发现珠泉商贸城项目拆迁中存在违规行为,不应对李会明追究刑事责任。李会明于2004年5月28日被无罪释放……” 北京青年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