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账户管理进一步放宽移民合法财产允许转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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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07:58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马德伦近日表示,我国目前正在研究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对资本账户的管理。 允许移民合法财产和非居民境内继承遗产的转移。马德伦说,移民对外财产转移和
积极研究推动资本市场开放的措施。马德伦说,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已推出的情况下,为促进资本双向流动,实现动态平衡,从去年起,外汇局重点加强了对有关境内资金投资境外资本市场问题的研究,并从不同领域、不同资金来源入手研究,起草了一系列研究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初步制订了有关实施方案,包括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等。 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为便利外资跨国公司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盘活境内留存的外汇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外汇局正在研究对外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跨境运作管理问题。 马德伦说,从开放进程看,我国资本账户开放根据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的顺序和外商直接投资、债务融资、证券融资等主要项目逐步开放的原则,走出了一条渐进式开放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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