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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出台新规定 跨区县经营将按区纳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 11: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8日电 北京市地税局即将推出新规定,今后,如果新成立的企业在多个区县都有经营收入的,那么它就必须向所有涉及的区县地税部门纳税。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地税局获悉,针对今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该局出台了申报缴纳营业税的新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市跨区县生产和经营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管理和纳税行为。

  据悉,北京市地税局的原规定为:跨区经营企业无论在哪个区县经营,只需向办理税务登记的区县地税部门纳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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