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有望调至1200元 财政部专家细释缘由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 15:56 扬子晚报 | |||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日前推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课题报告,由于报告中提及“个人所得税税制应调整”等问题,引起了很大反响。据悉,该报告目前已上报国务院有关政策部门和相关决策部门参考。日前,记者在京专访了该课题主持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白景明博士。 白景明表示,现行的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偏低了。这一个税起征点还是1981年定的,当 报告里特别提出“降低收入在3000~5000元区间的税率”。对此白景明表示,目前3000~5000元这一收入区间是国内居民中等收入的收入阶界,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而削弱了经济增长。我们认为,当前在中国每月可支配货币收入达到3000元~10000元(不包括由单位负担的物质福利和社会保障等)的工薪群体,就应划入中等收入阶层,这一收入阶层在全国所占比例并不大,但消费潜力非常大。今后我国住房、汽车、旅游等中高档消费的主体就是这一群体,而3000~5000元区间则是中等收入阶层中的大多数,所以降低这一收入区间的税率是十分必要的。 至于税率的降幅,白景明认为从个税起征点到5000元可合并为一档,税率统一为10%,将2000~5000元区间15%的税率调低到10%,这就体现了国家培育中等收入阶层的政策倾向。 报告中还建议“将中高档住房纳入征税范围”,对此白景明说,我国有财力拥有中高档住房的群体,属于中等收入偏上或高收入阶层。而个人所得税主要征收的是工薪所得,对于资产型收入和自我就业者这一块,在个税上是个漏洞,这就有必要通过征收个人房产税来弥补和调节。李宗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