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鲁粤五省市简化境外企业和机构审批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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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 09:26 中国新闻网 | ||
外经贸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五省市进行简化境外企业和机构审批手续改革试点,进一步简化境外企业投资审批,积极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据新华社消息,通知规定,在非热点国家设立进出口贸易、工程承包、运输、旅游、研发、咨询类境外企业和机构,由试点省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企业报送的材料由原 外经贸部的统计表明,截至2002年底,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境外企业已达6960家,中方协议投资额为93.4亿美元,投资的地域范围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 外经贸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明显加快,外经贸部将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适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把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真正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理顺管理环节,抓紧完善和建立促进、保障、审批、监管和服务责权统一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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