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2月2日电(记者汪洪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近日将部分放开上海企业在实施
“走出去”战略时境外投资的购汇限制,并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汇回利润保证金规定。
上海在试行这两项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的同时,还部署了与此相关的国际收支统计收申报提速工作。
在此次新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中,国家外汇局授予外汇局上海市分局部分人民币购汇境外投资审批额度,用
于支持以带动出口、开发国外资源、科技研发为目标的境外投资项目。这一新政策将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汇回利润保
证金规定,以简化手续,降低企业成本,从而更加有力地支持上海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支持上海的先期改革试点,不久前已采取个案处理办法鼓励上海企业的境外投资,其主要项目有上
汽集团购汇参与收购韩国大宇汽车、上海建工集团购汇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宝钢和华源集团境外投资设厂、上海海欣公司和上
海制皂公司分别投资收购美国公司等。
与此同时,为提高中国涉外经济发展的透明度,加快国家发布国际收支平衡表的频率,满足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国
际收支统计信息的需求,国家外汇局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将目前实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中的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
时效,从10个工作日提速到5个工作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目前已就此向全市各中外资银行进行专项部署,要求上海包括机
构和个人在内的各涉外经济主体自2003年1月1日起收到的境外资金要及时向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申报,严格杜绝“不申报
,不入帐”现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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