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冬 发自北京
一位保监会官员在9月11日举行的“京台保险学术交流座谈会”上表示,由于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因此保险监管不得不承担多重目标的监管责任。
该官员表示。保险监管就是要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但是转型经济中的中国保险市场 监管,不仅要对金融单位监管,还要监管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和机制转换、完善立法、培育保险市场等。
目前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的市场份额都占到60%以上,如果没有监管部门利用行政手段制订一定费率和佣金保护中小公司,那么大公司可以通过抬高佣金和费率的方式将中小公司挤出市场,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局面。正在进行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太平保险就被挤出了深圳车险市场之外。
“而在市场发展初期,对于保险监管部门而言,培育市场的责任甚至超过了监管的责任”,该官员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中介市场的培育被提上议事日程。
据悉,在保险监管的问题上,中国保监会正在调整监管重点,由行为监管向财务偿付能力监管过渡。据透露,现在由属地监管转向异地监管也在保险监管部门的讨论之中。“过去的属地监管造成了信息流通的严重阻碍,保监会正在考虑将对一家保险公司的监管统一归到总部所在地的保监办。另外,电子保险的出现也在挑战中国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该官员说。
在立法方面,保监会正在修改《保险法》,使市场经营主体树立规则意识,依法行事。他说:“正在讨论中的《保险法》修改草案将允许保险代理机构代理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的产品,一对多的代理方式又对监管提出了新的问题。”
《国际金融报》 (2002年09月13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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