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峻岭北京报道
魏加宁博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以他为协调人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安全课题组”近日推出了历时近一年的研究报告。作为学者的魏加宁不喜欢作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猜想,但报告中关于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建议还是扩展了人们的想象空间。
因为,这个报告的出台正逢一个敏感的时刻——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某高层消息人士的说法:中央金融工作会将于2月初召开。这是中国加入WTO之后的第一次金融工作会。上次同样规格的会议于1997年11月召开,当时正值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的关键时刻。
原定于2001年年底召开的金融工作会几度延期的说法已经广为流传。有说法认为,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的复杂性被认为是会议延期的原因之一。中国金融业应对入世挑战,加强分业监管,同时适应混业经营趋势被认为是金融体制变革的深层动因。
受命高层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这个课题组成立的背景。在2000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上,国务院的一位领导专门交派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个重要任务——对金融改革和金融安全作调查研究。
为了筹备金融工作会,也鉴于此次会议的重要性,有关部门早在2001年年初专门成立了金融工作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分派给国家体改办、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10多个研究课题。金融改革和金融安全课题是其中之一。
2001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门召开了“金融改革课题组”会议。这次会议传达了2001年3月2日“国务院金融工作会议筹备会”有关精神。魏加宁就课题研究大纲(草案)做了说明。之后,课题组连续多次召开会议,走访了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人员,邀请部分金融专家、金融机构代表进行座谈和研讨,并赴上海、广州、深圳、大连等地进行了调研。随后,课题组又针对国内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到美国、日本、英国、韩国等国考察,走访了这些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中央银行和有关研究机构。
在2001年10月,课题组就将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提交给金融工作会筹备组织。此时正是金融工作会原预定召开时间的前夕。
魏加宁说:“经过紧张工作,课题组就金融监管问题撰写了十余篇研究报告,这些报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中央银行“独立”
一种说法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定位可能在此次金融工作会议上有新的界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多位研究员也认为,在中国入世的发背景下,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大势所趋。
该中心宏观部一位研究员说:“独立性要求中央银行能独立地制定货币政策,创造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与独立性比较大的美联储对美国国会负责类似,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应该要求其对中国人大负责。而1995年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时要‘在国务院领导下’。”
该研究员认为,政府掌控货币政策的最终发言权会带来尴尬的局面。前车之鉴已有,8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由于当时日本中央银行没有独立性,一些发达国家便联手要求日本政府让日元升值,升值后日本经济出现了不景气,最终导致泡沫破灭。
“现在中国已经感受到了这种货币升值压力。由于中央银行没有独立性,现在日本和一些东南亚国家纷纷对中国政府提出,要求人民币升值。如果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的制订有独立性,这些国家就没有理由向中国政府提出要求。在外交环节,政府就会有一个回旋余地。”
据了解,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在国内曾经历过两次大的讨论。一次是在1984年前后,人民银行确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权时有过大的讨论;第二次大讨论发生在90年代前期,在《人民银行法》的起草修订过程中有过讨论。”
魏透露,国外有定量研究认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与通货膨胀率存在一种负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越大,通货膨胀率越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越小,通货膨胀率越高。另外一个定量研究表明,不管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大是小,与经济增长没有明显的直接关系。
亚洲金融危机后,日本和韩国都把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放在改革的首位。
“必须澄清一个误解。”魏说,“这样做不是在削弱中央银行的职能,相反却是在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使其货币政策的制定职能更专业更独立了。”
“银监会”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表示,整个金融监管还是比较薄弱的,金融监管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要根据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情况,加快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
戴当时意味深长地表示“我相信中央和国务院对中国金融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都会做出决定,而且会在今后几年付诸实施”。
“现在,中国专业化的监管水平大大提高,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魏加宁说,“但是,证券和保险行业的监管已经可以通过独立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来执行。而目前银行的监管和货币政策的制定还共同存在于中国人民银行。”
“监管和货币政策的制定应该分开。因为,监管和货币政策的制定两种工作所希望达到的目标有时是冲突的。过去的情况表明,两者一旦发生冲突,中国人民银行往往是‘保一头’——更多的时候是保货币政策。1992年,放松银根的时候,监管也放松了;1993年开始紧缩银根的时候,监管力度也随之加强,从而造成两者的同步震荡。不分开,将来肯定造成同步震荡。”
魏家宁认为,应该把银行的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拆出来,成立一个独立的专门的监管部门。这个部门可以叫作“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叫其他的名字也可以。“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并列处于同一层次,然后,为了适应混业经营的趋势,可以在保留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三家具体监管执行机构的基础上成立一个更高一级的可以叫作“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的机构,这是一个跨部门的决策部门,当然行政隶属于国务院。
“成立协调委员会的好处在于既可以沿着这些年分业经营的路子走下去,不至于对现有监管机构造成大的改动。同时也可以适应WTO之后金融混业经营的挑战。”魏说,“协调委员会还可以考察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
目前,银行、证券、保险三个部门之间已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魏加宁认为,联席会议的工作力度不够,联席会议主席轮流做,联合办公往往流于形式化。
长期改革目标
国务院某部门的一位官员认为,对于金融监管体制变革这种重大的事情不是中国人民银行一家能决定的事情。如果“银监会”模式不能“一步到位”实现,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将银行的监管职能仍然留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隶属人民银行,但可以单独成立一个类似外管局一样的机构,可以叫作“银行管理局”。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透露,金融研究中心也曾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作了研究。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版本”不同之处在于,社科院版本的改革方案建议成立统一的“中国金融监管部”,取消分业监管机构,由“金融监管部”统一负责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监管;同时建议把中国人民银行改称为“货币政策委员会”,专心致力于货币政策的制定。
魏加宁称,把银行监管从中国人民银行分出来成立单独的机构,包括成立更高一级的协调委员会,肯定会遇到诸多阻力。这要取决于决策层的改革力度,关键是着眼于监管体制改革的短期目标还是长期目标。“把银行监管的职能留在人民银行以及从人民银行分立出来的方案,我们都作了利弊分析。最后的决策还得上面定。”魏说。
而来自人民银行内部的消息说,囊括银行、证券、保险三个行业在内的统合监管部门已经开始着手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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