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叶鹏
提到喷施宝,人们马上会联想起王祥林。那么李勇又是何许人也?
2001年8月20日上午10时半,日本集富果第二、第三投资基金(下简称JAFCO)的授权代表、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王亚东律师在与广西喷施宝公司达成和解的协议上签完字后,对王
祥林说:“李勇是我遇到的最高明的谈判对手,我尊重他,他在喷施宝,是你的福气。”作为日本国的法律事务代表,王亚东能说出这种话来,可见李勇的份量。
事实上,喷施宝与JAFCO的双输局面,是在李勇的一手策划下,才奋力推进到和解的通道上。作为喷施宝公司此次事件的全权谈判代表,李勇在9月18日接受了本刊的独家专访。
喷施宝公司首付JAFCO135万美金
《新财经》:最近,媒体不断地报道,喷施宝公司与JAFCO达成了和解,请李总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李勇:我们与JAFCO在8月20日正式签订协议书。以前的协议已经终止,一切将按新协议执行。新协议总的框架是JAFCO退出宝时公司的股份,原来的那部分资金转成债权。他们购股用了600万美金,转成债权远远达不到这个数额。首期我们要付135万美金,然后在第六年底和第八年底付完应该付的款项。
协议没有牵涉到其它问题,包括双方为什么不合作的原因。现在对于双方来说,积极推进的就是按正常的方式把新签的协议执行好。
《新财经》:你们现在的感受如何?
李勇:在协议签署当天,JAFCO就向广西高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在这之前,JAFCO也曾两次提出推迟开庭。JAFCO的代表说的非常清楚,他们不愿意开庭,不希望在法庭上去讨论两个股东之间的商业问题。
9月14日,我们拿到了法院的正式裁定书和财产解封。现在感到非常轻松,没有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杂事束缚,我们可以认认真真地去考虑,喷施宝公司下一步如何发展,企业怎样去经营。总之,可以去正常做事了。
《新财经》:你们周围的人反应如何呢?
李勇:所有人的反应都是意外。在协议正式签字以后,很多知道这件事的人,参与这件事的人,都用这样一句话来表明自己的态度:没想到,不可能。大多数的人以当初的判断,加上媒体的渲染,吕少兰等人的刻意造势,法院即将开庭的这种态势,大家都觉得,诉讼是不可避免的了。
在和JAFCO谈判过程中,他们也表示,没想到我们之间这么快就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只经过两三轮的谈判,就把协议基本上确定下来了。也就是说,在这之前,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这件事是不可缓和的。谈判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JAFCO谈判代表的一句话,了结了以前的恩恩怨怨
《新财经》:这次谈判的代表是日方直接委派的?
李勇:是的。这件事在你们今年5月8日来北海采访的时候,就已经有眉目了。你的第一次报道中曾提到,我们通过全国工商联向日本总商会提交了一个报告。日方在收到了商会转来的报告才知道,喷施宝公司一直是有和谈愿望的,并没有想把这件事赖掉,这和他们以前所听到的消息完全不一样。于是他们才通过日本野村的高层渠道直接过来。谈判代表来的时候,直接了当地说,我们不是吕少兰的代表,我们是JAFCO的代表,是高于吕少兰几个层次的代表。他们委托了日本国在中国的法律事务代表北京君和律师事务所来处理这件事,足见JAFCO方面对这件事的重视。
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措施,是因为发现通过吕少兰,已经不可能把我们的意愿转达给JAFCO。后来两家股东一见面,才发现商业的事情通过商业的办法就可以解决,事情很简单。大家并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谁也不想致谁于死地,于是事情就找到了合理的解决办法。
在谈判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谈到以前。JAFCO的代表用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说法,就是JAFCO先前处理这个问题的人员,用了非常不妥当的方法去处理,所以造成了这个结果,原本应该不致于发展到现在的地步。可以说,JAFCO的代表用这样一句话,把以前的恩恩怨怨了结了。
王惟尊事件和双方股东没有任何关系
《新财经》:王惟尊曾被媒体炒作为事件的主角,这次谈判对他的事怎样看?
李勇:在谈判中,我们直接了当地说清楚了,王惟尊事件以及其他事件,和我们双方股东之间没有任何关系。JAFCO并没有要求王惟尊做什么,王惟尊也没有为JAFCO做什么。至于吕少兰所经手的其他的事情,JAFCO的上层并不知道。现在需要解决的只是JAFCO与喷施宝之间的事。
其实JAFCO说得也很明白,吕少兰只是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她所做的一些事情超越了权限。
这件事情也出现了一些插曲,我们在广州谈判的消息被透露出来后,《财经时报》的记者做了报道。记者问我们谈判是不是以王惟尊的释放为先决条件,我说没有。我们在谈判中,完全不谈王惟尊事件,因为他不是我们双方股东之间的事情。我问她,你怎么会提出这个问题?她说,是翟明磊告诉她的,JAFCO认为这是先决条件。当记者如实把我的话报道出来后,据说JAFCO,尤其是谈判代表的电话铃声一直响个不停,一致谴责JAFCO背信弃义,怎么不以释放王惟尊和解决王惟尊事件为先决条件?我们很不好理解这件事情,他们怎么会要求JAFCO这样做?他们认为王惟尊是为JAFCO办事,所以野村就应该以王惟尊为条件来谈。从心态上可以看出,王惟尊已经把他前一段的行为动机表达出来了。
和解的根本原因是双方谁也没骗谁
《新财经》:你能说说你们之间为什么能和解吗?想来这也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李勇:第一,在当时发现有问题的时候,本来就是可以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没有必要去诉讼。第二条,我觉得,双方都明白事情的状态,这也是大家能够迅速达成协议和解的基本原因。
我第一次看到和野村签的合约时,我说,我感到这个合约其实相当不公平。王祥林当时也说了一句话,听说澳大利亚有个投资商想投资,条件比野村优惠多了,要不要跟野村毁约,跟澳大利亚去合作。当时我说了一句话,野村是个很规范的公司,即便我们吃点亏,能跟它合作,对我们今后有好处。再说我们已经签约了,对澳大利亚的公司不清楚,何必毁约去走一条不可预测的路呢?但是澳大利亚公司给我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投次商当时看完了报表,只问了一句话:你既然一年能赚7000多万人民币,还缺我4000多万人民币吗?
所以,对于喷施宝,我们说了,真假不论,但是谁骗谁是没有的。双方共同的目标就是通过这种合作,把喷施宝的规模做大。
我后来详细地看了JAFCO原来的整个设计操作安排,应该说他们的主要目标还是要在境外寻找更多的投资者来投资,主要目标并不是为了上市。他们也很清楚,合作以后最大的问题是把喷施宝做规范,把业绩做起来。喷施宝的经营只是他们投资公司子公司的业绩之一。这些东西不是当时外人所能详细了解的,包括王祥林董事长也没完全弄清楚。在JAFCO和喷施宝公司合作投资建议书里,对投资计划做出了详细分析。怎么样吸引股东,怎么样再注册一个公司,他们分得很清楚。一个是制造业绩的公司,一个是募集股东的公司,另外再做一个上市公司。因为并不急于把宝时公司和喷施宝公司上市,所以他们也知道,这些东西并不会影响今后的上市,不会形成欺诈。这一切,双方都心知肚明。野村的律师用了这样一句话概括这件事:大家还在运作中,就被“踢爆”了。
既然我们在运作过程中就被“踢爆”了,那么就干脆另起炉灶,很利索地把这件事情解决得了。
关于这件事,可以把它看成一个有趣的例子。就好像是一个家庭,先生送给妻子一个钻石结婚戒指,做为永久恩爱的象征,这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不牵涉其他任何人。没想到管家婆却偏偏站出来说,这个戒指不是钻石的,是玻璃的。于是女方就觉得很没面子,就闹着离婚,双方因此而闹得不可开交。
所以我们说,实际上是职业经理人不职业的操作,引出了很大麻烦。
外界所渲染的事,显然与事实出入很大,媒体在这件事情上存在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首先在报道的主体上就失误了,报道的究竟是JAFCO,还是吕少兰都没弄清楚。而我所看到的JAFCO,就是和我们谈判的群体,他们的意思是很明确的,迅速解决问题,该承担的问题就承担下来,这才是真实的JAFCO。至于以前媒体所报道的许多事,你假,我假,他假,并不是JAFCO说的,只是吕少兰说的而已。
这件事其实很简单,就是王祥林,一个农民企业家,勇敢地走向海外资本市场,去进行资本运作,去融资。所有看到这件事的人都应该为王祥林鼓掌,都应该鼓励他,并且应该通过这件事的得失和结果,让我们的政府、法律界、企业、职业经理人、新闻媒体,都从中悟出一些对中国发展有益的东西。王祥林是去进行一些新的尝试,他这种精神在本质上是非常值得赞赏的。媒体本来应该通过总结分析,来帮助民营企业出谋划策,把这件事情向积极的方向去推进。因为喷施宝的海外融资,起码可以给别人一种借鉴,使其他民营企业家走得更好,这才是应该持有的一种基本态度。
职业经理人应该首先遵守职业守则
《新财经》:你在前面谈到了职业经理人这种不职业的操作,具体指什么?
李勇:以前我没有太注意“职业经理人”这个词,因为王惟尊事件,我才比较多地去注意大家所讨论的职业经理人问题,我觉得这个词应该好好地去定义才对。
什么叫职业经理人?真正的职业经理人首先要有职业操守。以美国为例,律师是职业法律工作者,或者职业律师。他首先要遵守职业守则。作为我的律师,我告诉你,我杀了人。你可以劝我投案自首,但不能以我谈话的内容去举报,因为这是职业规范要求的。我是一个财务经济师,当你的财务总监,你有违章的事情,我可以劝你,我可以不干,但是我不能举报你,这是一个职业要求。可我们前一阶段对王惟尊事件的报道,更多的讨论是讨论王惟尊凭良心办事。职业经理人应该是按职业规范去办事,还是凭良心去办事?这是被反反复复所使用的一个词。如果凭良心办事,就不能称为职业经理人。
我到喷施宝时,水麒麟刚刚跑,王惟尊还没有被免职。当时我跟王祥林打了个赌,我说,如果王惟尊是职业经理人,最晚在明天应该向你辞职。如果他不提出辞职,他就不是职业经理人。我记得这件事情还被《中国企业家》杂志当作是一种笑话来说。就是王惟尊坚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心,他为什么要辞职?李勇说这句话有什么道理?连包括《中国企业家》杂志这样的刊物都这样的认识,可见对职业经理人职业操守的认识有多大差距。
“职业”这个词,我们没有必要把他规范得过高。比如职业球员,他的职责就是踢球。我是A省出生的,但却在B省球队效力,有可能我的一脚就会把养我长大的A省球队从甲A踢到甲B,这时我就不能讲良心,因为我是为我的职业而工作。职业化大不大于良心?应该首先守法,还是守良心?这就是我们国家当前最要求选择的理念。
为什么我们国家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因为还没有对管理人员的这种管理操守和职业操守。比如说,在《公司法》里,还没有对职业经理人非常清楚地规定,你必须要遵守什么。首先要遵守你的职业操守,然后才能讲其他的东西。
和JAFCO的和解,使喷施宝走到了新起点
《新财经》:你现在对喷施宝公司的发展如何看?
李勇:通过这件事,我和王祥林董事长作了总结,这几年喷施宝走入了一个怪圈。在销售上没有找到好的办法,变成一种资金的极度缺乏。因为销售量上不去,资金回不来。资金极度缺乏,又变成了对资金的极度需求,使公司极力去寻资。在找资金的过程中,又被辅导公司找资金的人劝进去。这几年我们国家有这么一种氛围,好像上市纯粹就是为了圈钱。为了找钱而上市,把这变成一种生意去做。其实一个公司应该首先业绩好,它要发展,业绩上需要投资,通过融资渠道拿来钱,关键是要把它用到事业上去。融资只是一种辅助手段,用来支持我的事业的。可现在有人把找钱当作一种事业了。很多公司,编造虚假的项目,编造虚假的故事,就是为了找钱。找钱的目的性搞颠倒了。通过这件事,使喷施宝又回到正确的方向上来,作为企业,还是要踏踏实实地做企业。通过正常的企业销售,来进行赢利。企业看到市场很好的时候,需要更大的投资,创造更大效益的时候,不可能单纯靠产品销售积累的方式,我还可以通过金融市场去找钱。但如果为了找钱而上市,上市也是为了找钱,就把企业的基本东西弄没了。
《新财经》:喷施宝公司以后还融资不融资了?
李勇:喷施宝公司肯定还要融资,以目前喷施宝公司的财务状况,满足不了喷施宝公司的发展想法的。我们不仅仅想通过产品来赚钱,我们还想通过服务来赚钱。因为服务是今后整个世界的发展趋势。我们中国目前就是没有把服务赚钱这个最大的项目做开。我们所说的服务赚钱,就是我们的销售网络做得非常好了,来帮别人去做销售。这个卖服务,要有个相当大的前期投资,能够形成一个很有效率的销售体系。
以后会把位置摆正,融来资了,还是为了发展我们的企业,这是最实在的一件事情。
喷施宝这件事情,既对喷施宝是个教训,也对前几年中国的盲目上市是一个教训。甚至对于政府急于推出二板,都是受到这个影响。从美国的NASDAQ、香港的创业板来看,都是政府偏离了企业发展的融资手段的方向,变成纯粹是一种金融炒作。前一阶段不仅仅企业有这种倾向,政府、管理部门都有这种倾向。都应该冷静地思考思考,不要说企业怎样怎样,不是极力轰二板,助长了企业的浮躁情绪,企业也不会发热,做出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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