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燕凌广西北海31日报道】 广西北海市这几天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几家稍稍像样的酒店几乎都有媒体记者入驻,因为这两天是“王惟尊事件”发生演化的重要日子。先是7月26日南宁高院推迟开庭审理北海喷施宝公司涉嫌财务造假案,同一天,日本野村公司和北海喷施宝公司正在广州进行谈判。为期两天的谈判打破了原来的僵持局面,双方都希望尽快解决问题,微笑分手。
一个微妙的转变是,在押长达8个月的王惟尊,突然得以取保候审,使得王与喷施宝公司的纠纷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王惟尊取保候审离开北海
29日中午12点,记者忽然接到消息,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正在北海市看守所为王惟尊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记者立即赶往看守所。当记者匆忙赶到时,王惟尊已经离开,取保候审的“释放证明书”上的字迹还没干呢。看守所值班室的同志说,王惟尊一班人吃完饭可能会立刻乘飞机离开北海。记者赶紧与王惟尊的妻子及律师联系,他们的手机均关机。直到下午4点多,记者收到王惟尊的律师邬明安的电话,他告诉记者,王惟尊已经乘机飞离北海。
王祥林不服
得知王惟尊已经取保候审后,北海喷施宝公司董事长王祥林十分不平。在他的办公室,王祥林焦躁地一边拨打手机一边对记者说:检察机关不起诉王惟尊我们不服气。王惟尊职务侵占和商业受贿罪的事实都很明确,他也有供词,承认自己的行为,检察院怎么还说证据不充分?公安部门的人原来也表示过:除非修改《刑法》,否则检察机关肯定要起诉王惟尊。王祥林说,从28日下午到29日早晨为止,他们都认为检察机关不可能不起诉王惟尊,而且,还听说30日下午才会有结论。谁知今天是星期天,他们就匆匆取保走了。他们是害怕明天一上班,会有人出来说话,所以就采取了紧急行动。王祥林说,这个案子不能就这样了结。但他也说,要使检察机关起诉王惟尊,只有靠公安局继续侦察取证,把在逃的水麒林和段黎明抓捕归案,使起诉的条件更加充分,这个宝只有押在公安局的身上。
对于有外界传言王惟尊的取保候审和喷施宝公司与野村公司的谈判有关,王祥林予以否认。他说,喷施宝公司和野村公司的谈判有3个条件:第一是不提假账;第二是不提王惟尊的事,这是野村方面主动提出来的;第三是不提南宁的那个官司,不提投资陷阱。谈判与王惟尊的事情没有直接关系,因为野村公司也想打破僵局,尽快了结此事。现在双方都想和和气气地坐下来谈“离婚”,把喷施宝从宝时公司贷的款分期分批还给宝时公司。对于这次投资合作给喷施宝公司带来的巨大损失,野村公司不赔偿不行。至于赔多少,大家好商量,但一点不赔肯定不行。
话至此,王祥林还是略显沮丧。他说,这次的引资事件,真正戳到了民营企业的痛处。民营企业创业、发展的路途是坎坷、艰辛的,喷施宝公司也不例外。这一次,喷施宝受伤很深,现在他们能做的只有好好舔伤,总结教训,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公安局说没办错案
30日上午9点,记者在北海市公安局找到负责侦察此案的刑侦支队三大队队长付福文。他说,“虽然检察院现在没有做出起诉王惟尊的决定,但我们对该案的定性没有错,这个案子不是错案。他说,这个案件的影响很大,已经惊动了公安部。不久前,公安部专门发文调查此案,调查后,公安部认为我们对王惟尊犯罪的定性是正确的。广西自治区检察院也经过专家评审,专家们均认为我们的定性不错。检察机关没有起诉王惟尊,可能是认为取证不足,起诉需要的条件还不够充分,证据单薄了一些。现在公安机关只有王惟尊一个人的供词,水麒林、段黎明批捕在逃,一直抓不到他们,取证困难。3个人抓到1个,在法律上讲就是“孤证”。商业受贿罪的定性也没有错,问题是既然是受贿罪就应该找到行贿人、决策人,但行贿赚疑人现在没办法抓到,因为她的居留地在香港,大陆的法律不适合她,只有她来到大陆才可能抓捕。但一般情况,现有的证据也还够得上起诉条件。”
当记者问及公安部门还会不会进一步补充侦察时,付福文说,法律有明确规定,在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不得中断案件侦察,因此我们肯定会继续补充侦察下去。有些案件,尤其是单人单案的,证据“灭失”了,就没有办法查证了,但王惟尊案不是单人单案,牵涉的人多、面广,证据灭失的可能性小,因此,查到证据的机会还很多。而且,水、段已被批捕,一辈子都是在逃疑犯,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当记者问他现在是否有压力时,付福文表示,他们自从接手这个案子,心里一直有压力。“这个案子虽说不是特别复杂,但也算是一个“新”案:一是王惟尊的两个罪名都是新的,老百姓一般难以接受,因为这关系一个企业内部钱财的问题,大家很容易想:钱退回来不就行了,干什么还要判罪﹖尤其是一些媒体把此案披露后,很多人不能接受,这一点我们能感觉到,因为这里面似乎还夹杂着一些情感因素。二是该案和跨国投资公司有关系。三是此案和境外的人和事联系在一起,取证的难度较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公安机关只有努力工作,积极取证,至于检察院起不起诉王惟尊就不是公安局的事了。”
他还说,王惟尊什么时候被取保候审的,他们起初并不知道,王惟尊离开北海市后他们才知道消息。
王惟尊的律师有话说
31日下午,记者见到了王惟尊的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邬明安。他对记者说:从掌握的事实证据看,王惟尊不应该被认定有罪。取保侯审,包括不起诉的决定早就该做出了。王惟尊直到现在才取保候审,本身就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有违常规。
邬明安认为,王惟尊的案子作为一个刑事案件立案就很困难,证据不充分。当地公安机关公仅仅采信了喷施宝公司单方面的证据,对野村公司方面提供的大量证据置之不理,这是不正常的。他说,从他掌握的大量事实证据看,王惟尊的两项罪名都不成立。他说:“这个案子之所以拖到现在,就是法外因素在起作用。当检察机关第一次因证据不足把案子退给公安局,让其补充侦察的时候,我就向当地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了。按照法律规定,公安局在一周之内应该给我一个书面答复,结果他们没有。后来我问起,他们说案子已经移交给检察院了。检察院第二次把案子退给公案局时,我向检察院申请取保,检察院也很慎重。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检察机关在按法律程序做,做法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不过邬律师最后也说,现在北海市检察机关还没有最后决定不起诉王惟尊,因此,本案不确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