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新培报道 上周五,新华社刊发了一篇暗访文章,质疑北京的医院消炎药是否真正降价。市卫生局就此在昨天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京城医院将在药房窗口贴出消炎药招标采购前后的价格对比明细,使老百姓对药品价格变化心中有数。
据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分析,之所以老百姓感受不到这次消炎药品降价的实惠,是因为在招标前国家已经有过两次幅度较大的降价;另外,在招标之后,国家计委又对部分消
炎药进行了降价。“按要求,医院的物价员要随时监控国家出台的最新药价,并及时通知药房进行调价”。可实际上,这些物价员没有全部发挥作用。
对于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药价虚高,邓小虹认为这主要是药品采购市场“不规范”所造成的。据她介绍,药品的利润分配是生产厂家30%、流通环节40%、医院30%。“以前这40%属于药品批发商,”她说,“但现在成了药厂的公关费。”据了解,国外的药品利润分配比是,药厂80%、流通环节10%、医院10%。
邓小虹透露,消炎药品实行招标采购之后,仍然存在医院向企业索要回扣的现象,惹得药厂纷纷联名告状。厂商们说:“招标前,企业每年向医院返利5%至10%,向药剂科个人‘进贡’2%至3%,向医生付‘临床费’8%至10%;中标后企业的毛利率只有2%至4%左右,已根本没有费用空间向医院、医生行贿了。”
药品招标采购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规范的药品购销市场。邓小虹认为,在有关部门和患者的共同监督下,经过几轮公开招标采购的“洗礼”,药品的合理价格一定会水落石出,药厂和医院之间的暗箱操作一定会被逐渐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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