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陈刚)记者今天从外经贸部获悉,外经贸部将于八月三日发布2001年第九号和第十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和涤纶短纤维正式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这两个反倾销调查案涉及的产品分别为聚酯切片和涤纶短纤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分别列为:聚酯切片3907601、39076019;涤纶短纤维55032000、55062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外经贸部将从即日起会同海关总署对从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和涤纶短纤维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本反倾销调查通常情况下在一年之内结束,即于2002年八月三日之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续到十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