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潮/文
北京电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实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其中对中间业务的收费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评价说,这是央行对各家商业银行之间为争夺客户大打中间业务价格战下了禁令,是规范银行业内竞争,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普通市民接触最多的中间业务一般为代理类中间业务,如银行代发工资、代收电话费等。大部分面向市民的代收付业务是免手续费的,然而银行并不是无偿办理,它既可获得居民储蓄的资金沉淀收益,又可以获得商户支付的代理费,例如电信部门支付给银行代收话费业务的代理费。因此各家银行重视中间业务所带来的利益收入,在此方面的竞争不遗余力。
过分激烈的竞争往往会诱使个别竞争者违反竞争规则。一家银行的业务经理与某商户谈结算业务原本已近成功,几天后该商户突然反悔,称另一家银行提出了更加优惠的收费标准。业内人士透露,由于这种银行间的“砸价”,而使商户“三心二意”的事例屡见不鲜。有的银行为拉户甚至突破了人民银行规定的收费浮动范围的“底线”。拉客户的不正当低价竞争打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增加了金融行业的经营风险。
此次人民银行对中间业务的收费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国家有统一收费或定价标准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按国家统一标准收费。对国家没有制定统一收费或定价标准的中间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银行业协会按商业与公平原则确定收费或定价标准,商业银行应按中国银行业协会确定的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