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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原油和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公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5: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国家商务部于日前公布了《2006年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分配原则依据和申请程序》,2006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450万吨,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805万吨。商务部受理的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商务部的政策要求,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进口码头、拥有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罐
以及资信良好、拥有从事国际石油贸易专业人员至少两名等要求;申请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拥有不低于1万吨的成品油进口码头、拥有库容不低于5万立方米的成品油储罐,以及要求成品油储备不低于经营数量的15%等要求。

  据了解,中国的石油国营贸易实行进口自动许可管理,没有数量限制,由具有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后组织进口。目前,拥有国营贸易进口经营权的企业共有5家,包括中石化、中石油、中化、珠海振戎以及中海油。

  2001年之后,根据中国入世承诺,中国政府向非国营贸易逐步放开原油、

成品油的进口,开始每年公布原油、非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分配原则依据和申请程序。2001年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分别为720万吨、400万吨,此后,年增率为15%。但整体而言,非国营贸易进口量占中国石油进口总量的比重还只是杯水车薪,2005年中国原油进口可能突破1.3亿吨,而商务部公布的200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仅1260万吨。

  作者:童颖

  (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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