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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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3日上午在宜山路829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庄国蔚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同意接受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并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05-020号《召开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三、决定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进行投票委托征集。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