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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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05: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在2005年9月26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为上海永博实业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为上海永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同时,上海永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有效地反担保措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