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春节前后调整保证金 调整幅度为加减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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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3:4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讯 由于春节休市时间较长,大连商品交易所昨天发布通知,在2006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作调整。 通知称,自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提高至7%;自2006年2月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各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恢复至5%。
保证金调整的幅度同去年春节时相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